开放-封闭原则说的是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可以扩展,但是不可以修改,也就是说对于扩展是开放的,修改是封
闭的。
该原则是程序设计的一种理想模式,在很多情况下无法做到完全的封闭,但是作为设计人员,应该能够对自己设计的模块在哪些位置产生何种变化了然于胸,因此需要在这些位置创建抽象类来隔离以后发生的这些同类变化(其实就是对多态
的应用,创建新的子类并重写父类虚函数,用以更新处理动作)。
开放-封闭原则说的是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可以扩展,但是不可以修改,也就是说对于扩展是开放的,修改是封
闭的。
该原则是程序设计的一种理想模式,在很多情况下无法做到完全的封闭,但是作为设计人员,应该能够对自己设计的模块在哪些位置产生何种变化了然于胸,因此需要在这些位置创建抽象类来隔离以后发生的这些同类变化(其实就是对多态
的应用,创建新的子类并重写父类虚函数,用以更新处理动作)。
本文来自互联网用户投稿,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zph.cn/news/94289.shtml
如若内容造成侵权/违法违规/事实不符,请联系多彩编程网进行投诉反馈email:809451989@qq.com,一经查实,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