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在子类的初始化列表中初始化父类的成员
错误示例代码
class A {
protected:int n_;
};class B : public A {
public:B() : n_(0){}
};
编译报错如下:
error: class ‘B’ does not have any field named ‘n_’
前置知识
- 继承情况下的初始化顺序
子类对象的构造函数会先复用父类的构造函数创建一个父类对象,然后在父类对象的基础上再创建出自己。
所以,在子类的构造函数初始化的时候,其父类对象已经构造完成。 - C++标准要求,每个对象在其生命周期内只能被初始化一次。
编译报错原因解释
- n_是protect类型,因此,不是访问权限的原因。
- 根据初始化顺序,子类初始化时会先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然后再调用子类本身的构造函数。
因此,上面代码中在执行子类的初始化列表进行赋值前,父类的n_已经被初始化了。上面代码试图在子类的构造函数中对父类的成员n_进行第二次初始化,这个是不允许的。
正确示例代码
子类要想在初始化列表中初始化父类的成员变成,正确的做法是调用其父类的构造函数。
class A {
public:A(int n) : n_(n) {};
protected:int n_;
};class B : public A {
public:B() : A(0){}
};
扩展知识
- 初始化列表的作用
初始化列表其实是一种后天强加的初始化定义。编译器在编译时,会把初始化列表的内容先转化并插入到构造函数的开头,之后的才执行构造函数里的语句。
初始化类的成员有两种方式,一是使用初始化列表,二是在构造函数内进行赋值操作。
使用初始化列表在初始化成员类型为类类型时,能够提供更好的性能。在初始化成员变量时,直接调用拷贝构造函数,而不是调用默认构造函数。
因此,尽量使用初始化列表。而且,有的情况下只能使用初始化列表:- 常量成员。常量只能初始化不能赋值。
- 引用类型。引用必须在定义的时候初始化,不能重新赋值
- 没有默认构造函数的类类型。
- 父类的构造函数有参数时
另外,成员变量是按照他们在类中出现的顺序进行初始化的,而不是按照他们在初始化列表出现的顺序初始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