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凡富
3月27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公布了最新一批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机构结果,总备案机构为27000家,新增备案机构为648家,其中,新增聚合支付技术服务备案机构包括北京鑫杰华誉、深圳中峻、多点(深圳)数字科技、扬州泽熙网络、山东融邦数字、上海柯梦电子共6家,同时已备案机构新增聚合支付技术服务备案的有8家。
2020年9月16日至2024年3月27日共备案聚合支付技术服务机构数量为571家,在此期间,拟取消机构为1家,取消机构为11家,现公示机构为559家,559公示机构分布如下:
- 聚合支付备案批次及时间
聚合支付技术服务备案批次及时间如下表:
根据上图所显示的统计,聚合支付技术服务各年度备案情况:2020年聚合支付备案机构备案数量为89家、2021年302家、2022年84家、2023年65家、2024年截至3月27日为20家。
此外,结合近期备案数据,笔者发现已备案特约商户推荐等收单外包机构新增聚合支付技术服务备案数量超过了新增聚合支付技术服务机构数量。这表明,现有备案机构已在积极地布局聚合支付业务,并新增备案,以符合监管和合作伙伴要求,合规、顺利地开展业务。
- 聚合支付机构备案地分布
目前,公示聚合支付备案机构559家,分布在如下图:
上图显示,备案机构主要集中经济发达和支付机构集中地区,如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福建等地。这五个地区备案机构占据全国60%以上的份额。相比之下,中西部地区备案机构较少,宁夏、青海、新疆和西藏等地尚无一家备案机构。
- 备案建议
基于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情况的总结分析,同时,结合笔者在支付行业16年的经验和5年聚合支付备案服务经历,我认为聚合支付技术服务备案对展业机构越来越重要。因此,特提醒备案机构和重新备案机构在备案过程中注意如下问题:
- 未在到期前90日前提交重新申请材料。
- 与合作支付机构合作关系已到期。
- 与收单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中未含“聚合支付技术服务”或“电子支付指令传输”,且未在“银行卡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登记及风险信息共享系统”中登记合作关系。
- 备案申请提交后,反馈“合作收单机构信息不全面,备案数量和登记数量不一致”。
- 检测报告过期。
- 承诺函的数据与确认收单合作机构数量不一致。
- 《聚合支付业务开展情况说明》不符合要求。
- 变更了法定代表人及控股股东,未进行变更及重大事项报备,且在重新备案中,无法通过组织机构代码中心验证。
若以上问题未能及时处理,将影响收单外包机构重新备案或新备案进度。建议新申请和重新备案的机构认真研读政策,按照政策要求提交完整、准确的备案信息及证明材料,以期尽快完成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