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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
概念
代码格式
为什么要继承
继承类型
extends
implements
子类与父类
性质
final关键字:
super关键字:引用子类的父类。
this关键字:指向类自己的引用。
构造器
概念
子类与父类的构造器
看父类
子类中
继承
概念
继承就是子类继承父类的特征和行为,使得子类对象(实例)具有父类的实例域和方法,或子类从父类继承方法,使得子类具有父类相同的属性。
从已有的类派生出新的类,称为继承。
代码格式
class 父类 {
}class 子类 extends 父类 {
}
为什么要继承
在不同类中会有共同的属性或者方法,我们可以将这些共同的属性和方法放在同一个父类,然后再派生出其他子类来共享。
继承实现软件重用的重要手段,避免重复,易于维护,易于理解。
继承类型
java不支持一继承多,但支持多重继承。
即一个子类不能同时继承多个父类,但是可以一层一层继承。
(C++支持多重继承)
extends
使用extends关键字可以让一个子类继承一个父类。格式为
class 父类 {
}class 子类 extends 父类 {
}
implements
使用 implements 关键字可以变相地让一个类多继承,但使用情况是类继承接口,格式为
public interface A {
}public interface B {
}public class C implements A,B {
}
注:接口的声明用interface 。
子类与父类
性质
-
子类拥有父类非 private 的属性、方法。
即子类不能直接继承父类中的 private 属性和方法,需要通过有参构造函数进行继承。
-
子类可以书写自己的属性和方法,即子类可以对父类进行扩展。
这两点可以概括为子类从它的父类中继承可访问的数据域和方法,也可以添加新的数据域和新的方法。 -
子类可以对父类的方法进行重写,但重写的父类方法要求不能被final修饰。
-
父类必须要声明一个默认的构造函数。如
public 父类名(){}
-
final关键字:
- final 修饰类中的属性或者变量无论属性是基本类型还是引用类型,
作用:变量里面存放的"值"不能变。
-
final修饰类中的方法
作用:可以被继承,但继承后不能被重写。
-
final修饰类
作用:类不可以被继承。
- final 修饰类中的属性或者变量无论属性是基本类型还是引用类型,
-
super关键字:引用子类的父类。
//构造方法 super(); //或 super(参数列表); //----- //调用父类的方法语法 super.方法名(参数列表)
- 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
- 调用父类的方法(函数)。
- 访问父类的数据域(可以这样用但没必要这样用)。
- 注:super语句必须是子类构造方法中的第一条语句。
- 静态方法不能使用super关键字。
-
this关键字:指向类自己的引用。
构造器
概念
- 用来初始化对象的新实例
- 构造器与类同名,且没有返回类型,可以有参数。(参数为类的变量)
- 在Java中,如果没有显式地定义构造器,编译器会自动提供一个无参数的默认构造器。 父类必须要声明一个默认的构造函数。
子类与父类的构造器
子类是不继承父类的构造器的,它只是调用(隐式或显式)。
看父类
如果父类的构造器带有参数,则必须在子类的构造器中显式地通过 super 关键字调用父类的构造器并配以适当的参数列表。如
子类名() {super(参数列表);
}
如果父类构造器没有参数,则在子类的构造器中不需要使用 super 关键字调用父类构造器,系统会自动调用父类的无参构造器。如
子类名() {}
子类中
- 子类的所有构造方法内部, 第一行会(隐式)自动先调用父类的无参构造函数super();
- 如果子类构造方法第一行显式调用了父类构造方法,系统就不再调用无参的super()了。
在编写代码要注意:
- 1.如果父类中不含 默认构造函数(就是 类名() ),那么子类中的super()语句就会执行失败,系统就会报错。一般 默认构造函数 编译时会自动添加,但如果类中已经有一个构造函数时,就不会添加。
- 2.执行父类构造函数的语句只能放在函数内语句的首句,不然会报错。
本文大部分知识点都来自菜鸟教程https://www.runoob.com/java/java-inheritanc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