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标准化和软件知识产权
标准化
国际标准(International Standard)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 委员会(IEC
)所制定的标准。
标准 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
标准化的特征包括横向综合性、政策性和统一性 。
标准化是指在经济、技术、科学及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 通过制订、发布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最大社会效益。
已发布实施的现有标准,经过一段时间后,需要对其内容两次复查,以确保其有效性 、先进性 和适用性 。 ISO 标准每5年复审一次,平均标龄为4.92年。我国的国家标准有效期一 般为5年。
知识产权
软件许可使用一般有独占许可使用,独家许可使用和普通许可使用三种形式。独占许可使用,许可的是专有使用权。实施独占许可使用后,软件著作权人不得将软件使用权授予第三方,软件著作权人不能使用该软件;独家许可使用,许可的是专有使用权,实施独家许可使用后,软件著作权人不得将软件使用授予第三方,软件著作权人自己可以使用该软件:普通许可使用,许可的是非专有使用权,实施普通许可使用后,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将软件使用权授予第三方,软件著作权人自己可以使用该软件。
知识产权的特点
(6)时间性。知识产权具有法定的保护期限,一旦保护期限届满,权利将自行终止,成为 社会公众可以自由使用的知识。至于期限的长短,依各国的法律确定。
例如,我国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专利申请日起计算。
我国公民的作品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
我国商标权的保护期限自核准注册之日起10年内有效,但可以根据其所有人的需要无限地延长权利期限,在期限届满前6个月内 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注册的次数不限。如果商标权人逾期不办 理续展注册,其商标权也将终止。
商业秘密受法律保护的期限是不确定的,该秘密一旦被公众所知悉,即成为公众可以自由使用的知识。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权利处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保护期为50年。保 护期满,除开发者身份权以外,其他权利终止。一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超出保护 期,软件就进入公有领域。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公民可以通过独立开发软件、委托他人开发软件并约定软件著作权归自己享有、转让软件著作权、合作开发软件等方式取得软件著作权主体资格。
法人作为具有独立法律地位和权利能力的组织,可以通过自身组织开发、接受委托、转让软件著作权等途径取得软件著作权主体资格。
其他组织则指除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形式,包括非法人单位、合作伙伴等,也可以成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是指享有著作权的人。根据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 条例》未规定对主体的行为能力限制,同时对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主体资格,奉行“有条件” 的国民待遇原则。
(1)公民。公民(即指自然人)通过以下途径取得软件著作权主体资格。 ①公民自行独立开发软件(软件开发者)。 ②订立委托合同,委托他人开发软件,并约定软件著作权归自己享有。 ③通过转让途径取得软件著作财产权主体资格(软件权利的受让者)。 ④公民之间或与其他主体之间,对计算机软件进行合作开发而产生的公民群体或者公民 与其他主体成为计算机软件作品的著作权人。 ⑤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通过继承取得软件著作财产权主体资格。
(2)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 的组织。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往往需要较大投资和较多的人员,法人则具有资金来源丰富和科技 人才众多的优势,因而法人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重要主体。法人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主体 资格一般通过以下途径。
①由法人组织并提供创作物质条件所实施的开发,并由法人承担社会责任。 ②通过接受委托、转让等各种有效合同关系而取得著作权主体资格。 ③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主体(法人)发生变更而依法成为著作权主体。 (3)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除去法人以外的能够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其他民事主体, 包括非法人单位、合作伙伴等。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客体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客体包括计算机程序和计算机软件的文档。
计算机程序是指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语句序列,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
计算机软件的文档是指用自然语言或者形式化语言编写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等,一般表现为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和用户手册等形式。
计算机软件的文档和程序一起构成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客体,享有著作权人或受让者依法享有各项著作权利。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著作权法保护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范围(受保护的对象)。 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条的规定,
著作权法保护的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著作权法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是指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人或 者其受让者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各项权利。
(1)计算机程序。《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机程序是指为 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被 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语句序列。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同一程序 的源程序文本和目标程序文本视为同一软件作品。 (2)计算机软件的文档。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计算机程序 的文档是指用自然语言或者形式化语言所编写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 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等。文档一般以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和 用户手册等表现。
计算机软件的商业秘密权
计算机软件的商业秘密权指的是指某些商业机构之间保护其产品以及相关商业信息秘密行为的合法权益。计算机软件作为具有独特性和经济价值的信息产品,往往包含着研发者的商业秘密,例如源代码、算法、设计思路、商业策略等。保护计算机软件的商业秘密权是为了防止其被不法分子盗取或泄露,损害软件研发者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竞争优势。
保护计算机软件的商业秘密权通常通过以下方式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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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与参与软件研发、测试、销售等工作的员工、合作伙伴、供应商等签署保密协议,明确保护软件商业秘密的责任和义务,规定保密内容、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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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安保措施:例如限制员工权限、采用密码保护、安全存储软件源代码等,防止未经授权者获取商业秘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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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措施:例如加密软件源代码、实施访问控制、利用数字水印技术等,提高软件商业信息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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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护:依据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规定,对于侵犯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的行为进行法律维权,通过起诉、索赔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通过强有力的措施保护计算机软件的商业秘密权,有助于促进软件行业的创新发展,保障软件开发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商业竞争秩序。
专利权概述
专利权的保护对象与特征
专利权保护的对象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具体来说,专利权保护的对象包括以下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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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发明专利是指对于产品或者方法的新的技术方案的保护。这类专利的技术方案必须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即该项技术在申请日之前在世界各国尚未公开,并且对于所属技术领域来说不属于常识,同时能够解决某一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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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于产品在结构或者组织上的某种改进方案的保护。相比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要求较低。主要关注于产品的结构或者组织形式上的新颖性和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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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于产品外观的设计的保护,包括产品形状、图案、色彩等外观美观和富有美感的设计。
专利权的保护对象的特征包括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和产业适用性。保护的对象必须具有独创性,即在现有技术水平上有所突破,创造出新的技术方案或者设计方案。同时,保护对象也必须具有新颖性,即在申请日之前尚未公开。此外,保护对象必须具有实用性,即技术方案或者设计方案能够实际应用并发挥效益。最后,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对象还必须具有产业适用性,即能够在工业领域得到实际应用。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授予专利权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大多数国家,专利权的授予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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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颖性:专利申请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在提交专利申请之前,在任何国家或地区都不应该公开。申请的技术内容必须是新颖的,不属于公开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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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性(非显而易见性):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或者设计方案应该具有创造性,即与现有技术水平具有显著差异,不是显而易见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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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实用性: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或者设计方案应该具有实际应用的效益,能够达到预期的技术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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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工业应用性: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或者设计方案应该能够在工业领域得到实际应用。这是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共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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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专利法的技术领域: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或者设计方案必须符合专利法所规定的技术领域范围。
除了以上的条件之外,专利申请还需要通过专利审查程序,提交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公布和最终授予专利权。专利权的授予时间以及授予的条件也会因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专利法规定而有所不同。专利权不是永久的,一般具有一定的有效期限,专利权持有人需要在有效期内支付维持费用来维持专利的有效性。
专利的申请
专利申请的原则
专利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在办理各种手续时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只能就 一项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即“一份申请一项发明”原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分别就同 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给最先申请人。
专利申请日
专利申请日(也称关键日)是专利局或者专利局指定的专利申请受理代办处收到完整专利申请文件的目期。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专利权的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20年;
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10年。
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为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业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 20 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 作作者共同享有。我国著作权法对公民作品的发表权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 加死后5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