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年前就听到这样的说法:一流的企业做标准,二流的企业做品牌,三流的企业做产品。
在通信行业待久了,经历了移动通信技术标准的发展历程,体会到很多事情没有那么神秘,甚至由于一些偶然因素的出现,才让产业走到了今天的样子。
第二代移动通信系统(一)
同人不同命
前面介绍了第一代移动电话系统。蜂窝技术发源于美国的贝尔实验室,但全球第一个商用的是日本,而规模化发展则是在北欧,直到1983年FCC完成频谱分配,AMPS算是在美国正式开始商业运营。
伴随着第一代移动电话系统在全球的普及,设备商越来越清晰地意识到,需要建立统一的移动电话技术标准,如果能在标准制定时抢占先机,就能在全球范围的移动电话系统建设中争取到主动。
于是,欧洲和美国争夺移动通信技术标准话语权的战争打响了。
【欧洲抢占先机】
早在1982年,欧洲邮电联合会(欧洲电信标准协会的前身)成立了GSM(Groupe Speciale Mobile,移动特别行动小组),开始研究泛欧数字移动通信系统。
后来,GSM这个缩写改了名字,特别高大上:全球移动通信系统(Global System for Mobile Communications)。GSM最开始的工作组的名字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记忆。
在欧洲的电信专家们的设计里,第二代移动通信的重要标志有两个:
其一是无线技术从FDMA(频分多址)升级为TDMA(时分多址),不仅大幅提升了系统的容量规模,更在抗干扰性和越区切换等方面有优异的表现。
其二是核心网的诞生,以及HLR与MSC分离、SIM卡的发明等一系列创新,使自动漫游成为移动通信的基础功能。
回到上世纪80年代,不难理解为什么欧洲将漫游作为GSM的重点和亮点:彼时欧洲一体化的呼声甚高,而且欧洲各国国土面积比较小,跨国漫游成了刚需。
由于第一代移动电话网络(NMT)是基于北欧通信管理局制定的标准,一开始就覆盖了北欧四国,能跨国使用,基础打得牢,进展也就快。
1987年,GSM提交了最初的技术标准。同年,在哥本哈根签署了联合研发和部署GSM标准的谅解备忘录,并且规定GSM作为欧盟内部的强制标准。
基于这一统一标准,欧洲的主要设备商集中兵力搞研发;与此同时欧洲各国运营商也纷纷表示,将部署GSM网络。有了供需双方共同推动,GSM的发展一路绿灯,畅行无阻。
1991年,时任芬兰首相象征性地打通了第一个GSM商用电话,拉开了GSM全球部署的序幕。
【美国尾大不掉】
在美国,第二代移动通信的发展呈现出另一番景象。
美国是蜂窝移动通信技术的发源地,又是全球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尤其是汽车的普及率超高。之前说过,最初移动电话的定位是固定电话的延伸和补充,因此在这个“汽车轮子上的国家”,模拟移动电话网络的建设速度和规模都是全球最领先的;而车载电话是最主要的终端。
正因为有了相当规模的存量AMPS网络和用户,因此对于第二代移动通信的设计思想,美国和欧洲不太一样。
其一要确保与目前的AMPS制式兼容,无论是运营商的网络设备还是用户侧的终端,都要同时支持APMS以及新出现的数字通信系统。
其二才是TDMA对FDMA的替代。除了与GSM类似的增加容量、降低成本、提升抗干扰之外,美国在安全性方面提出很多要求,试图化解日益突出的手机克隆空中窃听等问题。
1990年,在击败了摩托罗拉主推的NAMPS之后,DAMPS成为美国的第二代移动电话的统一标准。
这套标准设计是双模式、双频段,用户使用双模(模拟/数字)移动电话,在800MHz或1900MHz频段上,既可从模拟信道接入移动通信业务,又可从数字信道接入。
虽然标准推出晚了些,但在商用进程上,DAMPS还是挺快的,1992年就在AT&T正式商用。
【CDMA横空出世】
1942年8月,美国电影明星海蒂·拉玛申请的“保密通信系统”专利得到了批准,专利号为2292387。之后,她将这项专利捐献给美国政府。
这项专利描述了一种类似自动钢琴音乐筒、由88个可能的阶梯组成的序列控制装置,通过在每个频率上仅发送整个信息的一小部分,来实现对鱼雷的远程操纵。
听着是不是特别神奇?网上介绍这位传奇女星兼职发明家的内容很多,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去搜一下。
这项专利中提出的“频率跳变”思路,后来逐渐演化成CDMA技术,最终成为移动通信发展史中的革命性因素。
1985年,高通公司在圣迭戈成立,他的第一份合同来自美国军方,承接了此前由军方负责的CDMA安全无线通信技术研究。
1988年,几位高通创始人意识到,CDMA可能在民用地面移动通信上大有作为。
次年,高通去FCC(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拜码头,得到了这样的答复:
“只要CDMA技术不和AMPS冲突,如果有运营商希望使用CDMA技术,而且入网设备经过了FCC认证,FCC就不会设置障碍。”
听起来这个说法挺正向的,但背后的意思就是:高通得依靠自己的力量完成研发,还得自己去找一个愿意吃CDMA这个螃蟹的运营商。
高通的运气不错:
1990年2月,NYNEX移动公司和高通在纽约成功演示了CDMA 。
1990年8月,高通公司与美国AT&T、NYNEX和Ameritech签署数百万美元的CDMA合同。1993年3月,美国电信行业协会(TIA)公布CDMA为北美数字蜂窝标准(IS-95A标准)。
1994年,美国Sprint宣布采用CDMA技术。1996年,韩国推出CDMA商用网络。
紧追慢赶地,CDMA终于追上了第二代移动电话系统的发展潮流。
【结语】
回看向第二代移动通信迈进的历程,技术标准化领域出现的状况挺有意思:
一方面,同样是有第一代移动电话的基础:
欧洲利用第一代移动电话的基础和实践,有力推动了GSM迅速成熟;
美国成功推动第一代移动电话规模化发展,但巨大的存量市场却拖住了美国迈向第二代移动电话的步伐。
另一方面:
欧盟早早将GSM确定为欧洲的统一标准,运营商和设备商都严格执行,是我们熟悉的“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走这条路的人多了,标准成熟得快,规模和影响力也就越大。
而美国推崇市场化调节,FCC的态度是鼓励竞争,放松电信管制,从负面看,群雄并起的乱象分散了资源和发展规模;但从积极的角度看,也给高通+CDMA创造了生存条件。
欧洲和美国的模式各有利弊。至于孰优孰劣,一直众说纷纭。
而在现实中,第二代移动通信标准的争夺战就像两支部队以不同的方式向山顶进军,先到山顶的GSM虽然只是在时间上领先了一点点,但就是这一点点优势,对后来的战局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