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的讨论是我对《对编程实现拟人智能可行性的论证》这篇文章的“赋值与对象的标志”这一节的展开讨论。
标志能够使我们更好的思维(比如用轮廓标记物体对象,用兴奋强度标记回忆情况等等)。有思维标志、信息标志,单纯标志、组合标志(有些特殊感觉“依附于”一般感觉刺激成为标志),直接标志、间接标志等等。标志的意义往往通过赋值获得。标志是思想行为的纽带,是思想行为发展、运行的关键因素之一。标志是能够被直接或者间接感知的对象。一个对象要成为标志,它首先要被直接或者间接感知。这也是我为了让智能软件更好的标志、操作思维而设置特殊感觉中枢的原因之一。
因为记忆、回忆、赋值的原因,对一个对象进行标志的时候,任何对象都有成为标志的可能,但只有那些具有某些特定属性的对象才能够成为可信标志。
通过奖惩学习,智能软件(包括我们人类)往往将那些容易被感知、记忆、回忆的对象作为标志。被标志对象的标志内容可以为具体对象、环境、思维状态等等。标志对象可以通过记忆被赋值,并参与奖惩学习、记忆、回忆兴奋,最终兴奋习惯化。标志可以作为主注意对象、目的对象。在被标志的情景、思维状态、对象出现时,标志对象也会直接或者间接出现。比如(可以参考《对编程实现拟人智能可行性的论证》这篇文章的“任务统筹”这一节的内容)用数字1来标志一个标志,1便是间接标志,1只有被另一个标志赋值(建立可信记忆联系),它才会成为新的标志。智能软件(我们)可以为了更好的实践,根据需要来有目的的编辑标志,从而能够更好的实践(通过标志对象来更好的回忆所需要的标志内容)。
容易被感知、回忆的对象在智能软件标志实践中,如果往往能够带来奖赏,这个标志便会不断被强化,相对其它可能的标志,便具有先发优势,便可能最终被选择习惯化。这个标志要能够在实践过程中往往带来奖赏,就需要它能够正确标志对象、过程、状态,也就是说在需要被标志的对象出现时,标志所对应的记忆柱群能够兴奋,从而使标志能够成为目的对象(当然,如果最终习惯化化了,便不需要成为目的对象),并有利于目的的完成。
通过奖惩学习,智能软件“正确”的用一个对象来标记对象的能力会不断变强,其注意、记忆、回忆、学习、思维、适应环境等等的能力也会不断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