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除
整除的定义:设a,b∈Z,a≠0。如果q∈Z,使得b=aq,那么就说b可被a整除,记作a|b。
若整数a除以非零整数b,商为整数,且余数为零, 我们就说a能被b整除(或说b能整除a),即b∣a,读作"b整除a”或“a能被b整除”,注意这两句话的前后主语。
举例:
15/5=0 说明15可以被5整除,记作 5|15
常用性质:
- 如果a整除b,并且b整除c,那么a整除c
- 若 a|b ,b|c 则>a|c
20/5=4 4/2=2 ---->20/2
-
如果b和c都整除a,那么(b+c)整除a。
-
若b|a,且b|c,则b|(a+c)
20/2 10/2 ----> 10+20/2
质数:
质数(素数)定义为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 1和它本身以外 不再有其他因数。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2、3、5、7
合数:
合数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
4、6------
约数:
约数:一个整数,凡能整除它的数,都是这个整数的约数,1、2、4、8、16也都是16的约数,可以包括本身,约数是对两个自然数的整除关系而言,是否可以整除,约数只能对在整数范围。
因数:
因数:只能说2和8是16的因数,因数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数对它们的 乘积关系 而言的,因数就不限于整数的范围。
质因数:
质因数(素因数或质因子)在数论里是指能整除给定正整数的质数。除了1以外,两个没有其他共同质因子的正整数称为互质。因为1没有质因子,1与任何正整数(包括1本身)都是互质。
分解质因数:分解质因数的方法是先用一个合数的最小质因数去除这个合数,得出的数若是一个质数,就写成这个合数相乘形式;若是一个合数就继续按原来的方法,直至最后是一个质数 。
- 1 没有质因子
- 比如8=2×2×2,2就是8的质因数;12=2×2×3,2和3就是12的质因数。首先需要是质数
- 6的质因子是2和3。(6 = 2 × 3)
- 55的质因数是 5和11.
取模:
取模运算是求两个数相除的余数。一般 记作mod。
1.求整数商: c = [a/b],在C++中 除法是下取整。
2.计算模或者余数: r = a - c*b.
cout<<13%3<<endl; // 1
cout<<-13%3<<endl; // -1
同余:
同余的定义:两个整数a、b,如果他们同时除以一个自然数m,所得的余数相同,那么它们的差(a-b)能被m整除;如果两个整数的差(a-b)能被m整除,则称a、b对于模m同余,记作a≡b(mod m)。,读作:a同余于b模m。
26%12=2
2%12=2
26-12=14%2=0
26≡2(mod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