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类型变量的声明和使用
(1)把类名当作是一种类型来声明变量,这种变量叫引用类型变量。如:People people;
(2)引用类型变量保存对象的“引用”,即对象的地址。
(3)对象的创建
new 类名() 如:new People();
(4)new创建对象后返回对象的引用,对象没有名字,只能使用对象的引用间接使用对象,引用类型变量就是专门用来保存对象引用的。
如:People people = new People();
(5)成员变量的默认值:数据型成员变量默认值为0,boolean型成员变量默认值为false,引用类型成员变量默认值为null。
(6)对象内存分配,对象是被保存在堆中的,对象没有名字。
对象中保存的是对象的成员变量。没有引用类型变量保存对象的引用时,对象被认为是垃圾,会被垃圾回收机制销毁。
(7)使用对象的引用来访问对象的成员变量与成员方法,都是使用“.”。
成员变量与成员方法统称为成员。
创建对象后直接访问成员,随之对象就会被销毁,这种对象称之为匿名对象。如:new People().name = "老王";
创建对象后返回的引用被引用类型变量保存,使用“引用类型变量.成员”;如:People p1 = new People(); p1.name = "老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