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来源:DevOps案例深度研究 –Amazon持续交付之道战队(本文只展示部分PPT及研究成果,更多细节请关注案例分享会,及本公众号。)
本案例内容贡献者:单冰 (Topic Leader)、 赵栋、梁兴龙、李杰、毛艳清、牛恒
本次案例解读:王立杰
(图片来源于网络)
今天给大家拆解一家公司,一家可以称之为史上最能“拜客户教”的公司,而且它几乎连续20年如一日没有盈利!
注:整个案例研究分成如下几个部分,本文为该系列文章的第一篇,后续内容会在本公众号持续发布,请大家关注“DevOps”公众号!避免错过后面的精彩内容。
Amazon的发展历史
先重点介绍一下Amazon公司的发展历史和文化背景,这样大家才能对“这家公司为何要把DevOps提到公司战略高度”,有一个清晰的认知。
参考资料:https://zhuanlan.zhihu.com/p/24834655 李善友老师的公开演讲《战略》,图书《一网打尽》
《一网打尽》这本书建议大家去看看,是Amazon创始人贝索斯的传记。
书中介绍了贝索斯为什么创业,为什么选择互联网,为什么要卖书,这个决策过程非常有意思。
1994年2月,贝索斯读了一本杂志叫《矩阵新闻》,《矩阵新闻》里刊登了一连串数据,这些数据震惊了贝索斯。
“1993年1月份到1994年1月份这一年时间里边,网络传输速度提升了 2057 个单位,这同一个时间的数据包及一个单位的数据,在同一个时间段,网络传播速度提升了2560个单位。”
其实杂志中的这两个数据,很多人都看到了,但绝大多数人就是看到了而已。而这两个数字震惊了贝索斯,贝索斯从这一连串数据里推断,那一年整个网络运营上升了2300个单位,相当于增长了2300%。
贝索斯说,“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增长那么快”,“这件事情超乎寻常,让我思 索良久”,换句话说,贝索斯发现了一个百倍速增长的要素。正是这个洞见一下子就像一个闪电一样击中了贝索斯,他说我一定要进到这个产业里面去。
大家看啊!牛人之所以牛,就在于他能够发现机会!!
但接下来就有一个问题,如果我进到互联网这个高速变化的产业里边去,我应该做什么呢?
贝索斯研究了20多个产品品类,最终他认为最佳的选择是图书。所以贝索斯Amazon一开始选择的业务破局点是图书电商。
1997年贝索斯致股东信中有一句话:“Amazon的使命是成为领先的产品与服务的在线零售商,而一开始我们会聚焦在书籍市场。”换句话说,1997 年的Amazon只是相当于我们中国的什么?当当而已(大家看看,你有多久没有用当当啦?)。
到了1999年的时候,他说,“我们的使命是成为全世界最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公司,一个消费者可以在这里买到任何东西的线上平台。” 这时它就变成了京东、淘宝、天猫,一个线上电商平台。
到2002年的时候又有了新的变化,其使命呈现为这么一句话:“我们的使命是成为全世界最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公司。” 这个时候它的竞争对手已经变成了线下的沃尔玛、线上的所有一切。也就是说:线上线下的一切都变成他的竞争对手,变成他的战场。
大家想想看啊!如果说,你要跟所有人PK,那么你得做得与众不同吧?你得打出你的特色来吧?你得让顾客记住你关键的一点吧?那怎么做呢?
贝索斯说 “有很多方法将业务集中于一点”。换句话说,它的隐含假设是一个公司必须找到一个战略支点。正如其使命“Amazon要成为世界上最以客户为中心的公司”。
这些从贝索斯每年的《致股东信》里,可见一斑!!
Amazon的企业文化
很多公司都会在墙上贴上所谓的企业文化,但也仅仅是贴出来而已。如果你深刻理解贝索斯,理解Amazon,就会相信它的确把“以消费者为中心”融在它的血液里,融在它的战略里,融在它日常管理的每一步里。
《2018年贝索斯致股东信》里有这样一段话,这段话里充满了一种悖论性的力量。
“我非常欣赏客户的原因之一是客户总是感到不满意。”这件事非常有意思,客户的预期总在变化,他要求越来越高,昨天的惊喜很快就变成今天的习以为常。我发现这个变化的速度比以前更快。所以今天这个世界里边,你不能躺在冠军的奖杯之上。
他认为这个世界有两种进步速度:第一种进步速度是客户需求的速度越来越高,但他认为这是一件好事情,理应如此,他对此并无抱怨。
他的解决方案是什么呢?他提出另外一种进步速度:我们应该如何超越客户不断提升的预期呢?高标准。
在电商领域和零售领域,他理解到用户体验、客户体验中的关键要素是什么呢?只有3个,这3个要素简单到你难以置信。
“在瞬息万变的零售业里边:
第一,客户要低价。
第二,客户想要更快捷的配送。
第三,客户想要更多的选择,我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他认为这三点永远不会变。
理解了这三点之后,Amazon的应对之道很简单,就是用不断提升的客户体验的高标准,对应不断提升的客户期望值。
Amazon的软件开发文化
那具体如何应对呢?作为一家电商公司,这离不开全公司的IT研发!!
针对这三点,Amazon的应对之道很简单,就是用不断提升的客户体验的高标准,对应不断提升的客户期望值,并且第一条曲线的上升速度要超过第二条曲线的上升速度。
当竞争对手的进步速度抵不上消费者期望的竞争速度的时候,其实市场就帮助它淘汰掉其他竞争对手了。应对之道非常简洁,但是也很残酷,就是用户体验。
如上所说,Amazon电商的增长引擎非常简单,那它把钱花在什么地方呢?
就花在满足消费者的这三个需求之上,无限选择最低价格快速配送。
基于这个理解,贝索斯提出Amazon的增长飞轮。增长飞轮是什么东西呢?就是那个力在支点上跟你的目标之间会形成一个正循环的特征,就是越什么越什么的句式。
它以消费者为中心,核心KPI就是增长。如何实现增长呢? 它提出三件事情:
第一件事是提高客户体验,第一圈是无限选择,用户要有无限选择权,如果用户想买什么就能买到什么,它的客户体验就好。如果客户体验好,就有更多的人来,流量就会提高。更多的买家会吸引更多的卖家,然后提供更多的无限选择权。
第二圈是最低价格。它认为如果价格低,客户体验就好,流量就高,卖家就多,而更多卖家一起分担基础设施的时候,成本又会降下来,就会有最低价格。为了给消费者提供最低价格,贝索斯对于供应商的压榨是非常非常之残酷,同样他对自己的压榨也非常非常之残酷。
我们再看最后一个圈,叫快速配送。它认为如果配送快,客户体验就好,流量就多,卖家就多。
这个增长引擎是在2001年提出来的!相信这也对研发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即必须大幅提高研发效能!
所以,2002年,贝索斯下了一份命令:坚持所有Amazon的服务,必须相互之间可以通过Web协议轻松沟通,谁不遵守,一定会被开除。
很明显,贝索斯对第6点是很认真的,因此所以人都会遵从。贝索斯甚至派出了几位首席“牛头犬”(Chief Bulldogs)来监督并确保进度,带头的叫Rick Dalzell,一名前陆军突击队队员,西点军校毕业生,拳击手,沃尔玛的首席虐刑官(CIO)。据说Rick是个令人敬畏的人,还是经常使用”hardened interface(僵化接口)”词的人。
简而言之,贝索斯在2002年就认为:Amazon应该成为一个对内外部开发者而言都易于使用和沟通的平台。
随后,所有代码按照功能模块分隔,每个模块用网络服务接口封装,各个模块间的通信必须通过web service API。这样,Amazon就建造了一个高度解耦的架构,这些服务可以相互独立地迭代,只要这些服务符合标准的网络服务接口。那时,这种架构还没有名字,现在我们都叫它微服务架构。
Amazon将这些改变也应用到了组织架构中,他们将中心化、层级的产品开发团队打散成了小的two-pizza teams(两个披萨的团队)。
“最初我们希望每个团队控制在两个披萨就能喂饱的规模,实际上现在每个团队有6-8个开发者。”每个团队都对一个或几个微服务有绝对的控制权,在Amazon这意味着:要和顾客对话(内部和外部的),定义自己的feature roadmap,设计并实现这些feature,测试这些feature,最后部署和运维这些feature。
Amazon用了5年的时间,经历了巨大的架构变迁,从两层的单体架构转为分布式的去中心化服务平台。Amazon在切换到面向服务的架构后,开发和运维流程都受益匪浅,进一步强化了以客户为中心的团队理念。每个服务都有一个与之对应的团队,团队对服务全面负责。
总结
在经过架构和组织的重大变革后,Amazon极大地提高了前端开发的效率。产品团队可以很快地做决定,然后转化为微服务中的新feature。现在Amazon每年要进行5000万次部署,这都多亏了微服务架构和他们的持续交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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