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抽象属性和方法:用 abstract 关键字定义抽象类,其中抽象属性无初始值,抽象方法无实现 。重写抽象方法需用 override ,重写抽象属性时,可变属性用 var ,不可变属性用 val 。
匿名子类:和 Java 一样,可以通过包含带有定义或重写的代码块的方式创建一个匿名的子类。
2. 单例对象:用 object 声明,可包含属性和方法,能直接调用,伴生对象与伴生类同名,可访问类私有成员。
3. apply方法:可实现不使用 new 创建对象,添加 private 可让主构造器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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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伴生对象的 apply 方法,实现不使用 new 方法创建对象。
- 如果想让主构造器变成私有的,可以在()之前加上 private。
- apply 方法可以重载。
- Scala 中 obj(arg)的语句实际是在调用该对象的 apply 方法,即 obj.apply(arg)。用以统一面向对象编程和函数式编程的风格。
- 当使用 new 关键字构建对象时,调用的其实是类的构造方法,当直接使用类名构建对象时,调用的其实时伴生对象的 apply 方法。
4. 特质(trait):类似Java接口,可混合混入类中,解决类单继承局限 。特质声明用 trait ,使用时类通过 extends 和 with 关键字混入特质。
- 基本语法:
没有父类:class 类名 extends 特质 1 with 特质 2 with 特质 3 …
有父类:class 类名 extends 父类 with 特质 1 with 特质 2 with 特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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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质可以同时拥有抽象方法和具体方法
- 一个类可以混入(mixin)多个特质
- 所有的 Java 接口都可以当做Scala 特质使用
- 动态混入:可灵活的扩展类的功能
由于一个类可以混入(mixin)多个 trait,且 trait 中可以有具体的属性和方法,若混入的特质中具有相同的方法(方法名,参数列表,返回值均相同),必然会出现继承冲突问题。冲突分为以下两种:
第一种,一个类(Sub)混入的两个 trait(TraitA,TraitB)中具有相同的具体方法,且两个 trait 之间没有任何关系,解决这类冲突问题,直接在类(Sub)中重写冲突方法。
第二种,一个类(Sub)混入的两个 trait(TraitA,TraitB)中具有相同的具体方法,且两个 trait 继承自相同的 trait(TraitC),及所谓的“钻石问题”,解决这类冲突问题,Scala 采用了特质叠加的策略
特质自身类型:自身类型可实现依赖注入的功能
5. 类型检查和转换: isInstanceOf 判断对象是否为某类型, asInstanceOf 进行类型转换 。
枚举类和应用类
枚举类:需要继承 Enumeration
应用类:需要继承App
type 定义新类型
使用 type 关键字可以定义新的数据数据类型名称,本质上就是类型的一个别名
6. 集合:介绍Scala集合体系,包括可变与不可变集合,以及 Map 、 List 等常用集合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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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cala 的集合有三大类:序列 Seq、集Set、映射 Map,所有的集合都扩展自 Iterable
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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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几乎所有的集合类,Scala 都同时提供了可变和不可变的版本,分别位于以下两个包
不可变集合:scala.collection.immutable 可变集合: scala.collection.mu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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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cala 不可变集合,就是指该集合对象不可修改,每次修改就会返回一个新对象, 而不会对原对象进行修改。类似于 java 中的 String 对象
- 可变集合,就是这个集合可以直接对原对象进行修改,而不会返回新的对象。类似于 java 中 StringBuilder 对象
不可变集合继承图
可变集合继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