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其他类的对象作为 成员对象的类叫封闭类。
任何生成封闭类对象的语句,都要让编译器明白,对象中的成员对象,是如何初始化的。
具体做法是通过封闭类的构造函数的初始化列表。
封闭类对象生成时,先执行所有对象成员的构造函数,然后才执行封闭类的构造函数。
对象成员的构造函数调用次序和对象成员在类中的说明次序一致,与它们在成员初始化列表中的出现次序无关。
当封闭类对象消亡时,先执行封闭类的析构函数,然后再执行成员对象的析构函数。次序和构造函数的调用顺序相反。其原因是如果封闭类带的析构函数中使用到了成员对象的内容,那么先执行成员对象的析构函数,就可能会导致封闭类的析构函数在执行时发生不可预估的错误。
封闭类构造函数实例。
class CTyre {
private:int radius;int width;public:CTyre(int r, int w):radius(r), width(w) {} // init list
}; class CEngine {};class CCar { // 汽车类 -> 封闭类
private:int price;CTyre tyre;CEngine engine;public:CCar(int p, int tr, int tw);
};CCar::Ccar(int p, int tr, int tw):price(p), tyre(tr, tw) {}int main()
{CCar car(20000, 17, 225);return 0;
}
如果 CCar 类不定义构造函数,则 CCar car; 将出现编译错误
编译器不知道 car.tyre 该如何初始化
car.engine 初始化没有问题,用默认构造函数
生成封闭类对象的语句 -> 明确“对象中的成员对象”-> 如何初始化
定义封闭类的构造函数时,添加初始化列表:
类名::构造函数(参数表):成员变量1(参数表), 成员变量2(参数表), ...
{...
}
调用顺序
当封闭类对象生成时,
首先:执行所有成员对象的构造函数
最后:执行封闭类的构造函数
成员对象的构造函数调用顺序
1.和成员对象在类中的说明顺序一致
2.与在成员初始化列表中出现的顺序无关
当封闭类的对象消亡时,
首先:先执行封闭类的析构函数
最后:执行成员对象的析构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