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2008级博士论文规定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我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前,须按以下要求之一发表学术论文:
1、A类、B类或学院规定的国际顶尖学术会议论文一篇;
2、SCI期刊论文一篇,C类一篇,国内权威刊物一篇;
3、SCI期刊论文一篇,国内权威刊物二篇;
4、SCI期刊论文一篇,C类二篇。
A、B、C类期刊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期刊分类办法》中规定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其它相关学科的期刊执行,其中C类含被EI检索的国际会议论文。
学院规定的国内权威刊物指中国科学、科学通报、Journal of computer Science and Technology、计算机学报、软件学报、计算机研究与发展、Fronties of computer Science in China、电子学报、自动化学报、通信学报、数学学报、应用数学学报、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图形学学报及其它相关学科的一级学会学报。
学位申请人发表或接收发表的学术论文中,至少有一篇是以外文全文在C类及以上刊物上发表。
学位申请人发表或被接收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是其学位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位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以华中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与导师共同发表的论文,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可以第二作者)。对于“同等贡献作者”排名的认定,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期刊分类办法》(校人[2008]28号文)执行。
本规定自2008年入学博士生起执行。本规定的解释和修改权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位审议委员会。
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位审议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