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数(prime number),又称质数,有无限个。
定义: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因数。
来介绍两个简单的性质:
质数的个数是无穷的。
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曾有一经典证明,用的是反证法。
当然,还有其他证明,我们就不一一探讨了,因为确实没有这种方法来的简单。
延伸一下,是不是所有的形如(p1*p2*……*pn)+1(其中p1,p2,...,pn均为素数)的数就一定是素数呢?
答案是否定的(2*3*5*7*11*13+1=30031 不是素数,因为30031=59*509)。
下一个性质:
质因数分解唯一定理:任一大于1的自然数,要么本身是质数,要么可以分解为几个质数之积,且这种分解是唯一的。
同样采用反证法来证明:
假设存在某些数,它们有至少两种分解方法。那么一定有一个最小的数N,它能用至少两种方法表示成质数的乘积:
N = P1 * P2 * … * Pr = Q1 * Q2 * … * Qs
不妨设P1 <= P2 <= ... <= Pr; Q1 <= Q2 <= ... <= Qs。
显然,P1≠Q1(不然两边同时约掉它,我们就得到一个更小的有两种分解方法的数)。
不妨设P1 < Q1,那么我们用P1替换掉等式最右边中的Q1,得到一个比N更小的数
M = P1 * Q2 * Q3 * ... * Qs。
令N' = N-M,我们得到M'的两种表达:
N' = (P1 * P2 * ... * Pr) - (P1 * Q2 * ... * Qs) = P1 * (P2 * .. * Pr - Q2 * ... * Qs) ……………… (1)
N' = (Q1 * Q2 * ... * Qs) - (P1 * Q2 * ... * Qs) = (Q1 - P1) * Q2 * ... * Qs ……………… (2)
由于M比N小,因此N'是正整数。
从(1)式中我们立即看到,P1是N'的一个质因子。注意到N'比N小,因此它的质因数分解方式应该是唯一的,可知P1也应该出现在表达式(2)中。既然P1比所有的Q都要小,因此它不可能恰好是(2)式中的某个Q,于是只可能被包含在因子(Q1-P1)里。但这就意味着,(Q1-P1)/P1除得整数,Q1/P1必须得是整数。我们立即看出,P1必须也是Q1的一个因子,这与Q1是质数矛盾了。
这说明,我们最初的假设是错误的。
以上就是关于素数的两个性质的证明。希望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