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近段可谓是多事之秋,可把马云愁苦了,继余额宝限额、限时、银行直连被停之后,最近支付宝又被罚了。
2018年3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支付宝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因七项违规行为被合计罚款共18万元。
根据人行的公式,支付宝违规行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客户权益方面:
(1)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障不充分;
(2)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保障不充分。
2、产品宣传方面:
(1)在视频宣传中开展引人误解的宣传;
(2)在支付宝官方微博中开展引人误解的宣传;
(3)处理完毕的投诉占比计算不实,导致对外公布的数据与实际不符。
3、个人信息保护方面:
(1)个人金融信息收集不符合最少、必需原则;
(2)个人金融信息使用不当。
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处罚款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产品宣传与个人信息保护两项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5万元。以上罚款合计人民币18万元。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我们来看看网友们是怎么评论的:
从网友的评论当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人都是偏向支付宝这边的。
对于这个处罚我们不想做出任何评论,因为处罚有理有据,只是我们不明白的是,为何有一些有利于民众东西为何不能得到好好发展的?
目前比支付宝违规更多的的机构大有人在,包括银行在内其实也常常有一些不合理的规定,比如信用卡、理财很多时候也有一些让人看不懂的地方,我们希望监管层能够拿出更大的魄力,一视同仁的解决市场上各种损害消费利益的行为,还消费者一个公道,而不是抓一个就不放。
市场需要一个健康的环境,消费需要一个安全的环境,但是大家同时也希望得到一个公平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