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论文聚焦数字友好战略框架下的数字安全核心要素,系统阐述数字安全的理论内涵、战略价值与实践路径。通过多维度分析数字安全在个人、企业与国家层面的作用机制,结合国际法规标准与前沿技术实践,揭示数字安全对构建可持续数字生态的关键支撑作用,为数字友好战略的深化实施提供理论依据与决策参考。
关键词
数字友好战略;数字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协同治理
一、引言
在数字经济规模突破 50 万亿元、全球数字用户超 50 亿的时代背景下,数字友好战略已成为全球数字治理的核心议题。数字安全作为数字友好战略的基石,不仅关乎技术架构的稳定性,更深刻影响着数字社会的公平性与可持续性。从欧盟《网络弹性法案》到中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各国政策法规的密集出台,印证了数字安全在全球数字治理体系中的战略地位。然而,面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带来的数据伪造风险、量子计算对传统加密体系的挑战,数字安全的内涵与外延正经历深刻变革。
二、数字安全的理论解构与多维内涵
2.1 数字安全的核心维度解析
2.1.1 网络安全的纵深防御体系
网络安全已形成 “云 - 管 - 端” 三位一体的防御架构。在云安全层面,零信任架构(Zero Trust Architecture)通过持续验证用户身份与设备状态,打破传统边界防护模式;在网络传输环节,软件定义广域网(SD - WAN)技术结合加密隧道与智能选路,实现数据传输的动态防护。例如,2022 年某云服务提供商通过部署微隔离技术,将横向渗透攻击成功率降低 87%,验证了纵深防御体系的有效性。
2.1.2 数据安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数据安全已从静态存储保护转向全生命周期管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 27701 隐私信息管理体系标准,明确要求在数据收集、存储、处理、共享、销毁等环节实施分级分类保护。在实践中,联邦学习技术实现数据 “不动模型动”,差分隐私算法在保护数据可用性的同时降低隐私泄露风险。某医疗数据平台通过联邦学习技术,在保障患者隐私的前提下,实现跨机构医疗数据协同分析,推动精准医疗发展。
2.1.3 隐私保护的合规与技术双轮驱动
隐私保护呈现法律合规与技术创新协同发展态势。GDPR 确立的 “数据可携带权”“被遗忘权” 等原则,推动企业建立隐私影响评估(PIA)机制;技术层面,隐私计算技术栈中的安全多方计算(MPC)、可信执行环境(TEE)等技术,为数据要素流通提供安全保障。例如,蚂蚁链的摩斯安全计算平台通过 MPC 技术,在信贷风控场景中实现多方数据联合建模,隐私数据泄露风险降低至 0.01%。
2.2 数字安全的新兴领域拓展
物联网安全面临设备异构性与协议碎片化挑战。国际电信联盟(ITU)的 Y.4909 标准提出物联网安全参考架构,强调设备身份认证、固件安全更新与通信加密的重要性。在工业互联网领域,某汽车制造商通过部署车联网安全防护平台,实现车载系统漏洞实时监测与自动修复,将远程攻击成功率降低 92%。软件供应链安全成为新的风险点,SolarWinds 供应链攻击事件暴露了开源组件、第三方服务引入的潜在威胁,推动企业建立供应链安全漏洞管理机制。
三、数字安全在数字友好战略中的战略价值
3.1 个体数字权益的保障机制
数字安全通过技术与法律双重手段构建个体数字权益保护网。在技术层面,生物识别技术的多模态融合(如指纹 + 虹膜 + 声纹)提升身份认证安全性;在法律层面,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确立的 “告知 - 同意” 原则,赋予用户对个人信息的控制权。某移动支付平台通过动态风险评估模型,实时监测交易行为,将电信诈骗损失降低 63%,有效保障用户资金安全。
3.2 企业数字竞争力的赋能路径
数字安全已成为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核心竞争力。根据 Gartner 研究,部署零信任架构的企业平均每年降低 35% 的安全事件响应成本。在金融领域,某银行通过实施数据脱敏与沙盒测试技术,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同时,将新产品开发周期缩短 40%。数字安全产业更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全球网络安全市场规模预计 2025 年将突破 2000 亿美元,形成涵盖安全咨询、漏洞检测、应急响应的完整产业链。
3.3 国家数字主权的防护体系
数字安全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延伸。关键信息基础设施(CII)保护成为国家安全战略重点,中国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共享平台(CNVD)2023 年收录漏洞超 15 万个,反映出 CII 面临的严峻安全形势。在国际博弈层面,数字安全能力直接影响国家在全球数字治理中的话语权,欧盟《数字服务法案》(DSA)通过设置平台责任条款,强化其在数字规则制定中的主导权。
四、数字安全的实践路径与创新策略
4.1 法规标准的动态演进体系
全球数字安全法规呈现 “立法加速、标准细化” 趋势。美国《网络安全增强法案》要求关键基础设施运营商实施威胁情报共享机制,中国《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建立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体系。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联合发布的 ISO/IEC 27000 系列标准,已更新至涵盖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领域的 20 余项子标准,为全球数字安全治理提供技术规范。
4.2 技术创新的生态构建模式
数字安全技术创新呈现 “交叉融合、生态协同” 特征。人工智能与网络安全的深度融合催生智能威胁检测系统,某安全厂商的 AI 驱动安全平台可实现 99.2% 的恶意流量识别准确率。区块链技术在数据存证、可信溯源领域的应用,构建起不可篡改的安全信任体系。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不断完善,中国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区(海淀)通过建立 “技术研发 - 测试验证 - 成果转化” 生态链,推动 200 余项数字安全技术实现产业化应用。
4.3 人才培养的复合能力体系
数字安全人才需求呈现 “技术 + 管理 + 法律” 复合特征。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开设的网络安全政策与管理硕士项目,培养兼具技术能力与政策制定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中国教育部已将网络空间安全列为一级学科,全国超 150 所高校开设相关专业。企业层面,某互联网公司建立的 “安全攻防学院”,通过实战演练、CTF 竞赛等方式,培养具备漏洞挖掘、应急响应能力的专业人才。
4.4 协同治理的全球合作机制
数字安全治理需要构建多层次协同体系。在国际层面,联合国《网络犯罪公约》(布达佩斯公约)为跨境网络犯罪打击提供法律框架;在行业层面,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建立的金融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机制,提升全球金融系统的风险应对能力。企业间通过建立威胁情报共享平台(如信息共享与分析中心 ISACs),实现安全漏洞与攻击情报的实时共享,形成联防联控的安全生态。
五、结论
数字安全作为数字友好战略的核心支柱,其内涵与外延的持续拓展深刻影响着数字社会的发展形态。通过构建 “法规 - 技术 - 人才 - 治理” 四位一体的保障体系,强化数字安全能力建设,不仅是应对当前数字安全威胁的现实需求,更是实现数字包容、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数字主权的战略选择。在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等新技术加速迭代的背景下,数字安全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需要保持动态演进,为数字友好战略的深化实施提供持续动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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