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何谓相等》一文中,已对在类型论中的相等概念进行了描述,即如两对象是同样地构建出来的,那么两对象相等(Equals)。如果两对象不相同,但经过简化转换后,形成相等的对象,那么,两对象是算法式定义上相等(Algorithmatic Definitional Equality),而前者是定义上相等(Definitional Equality)。 这些,对相等的概念进行定义,是为了在讨论类型系统的时候,理清相关的推理过程。
那么,在研究数学、集合论、类型论等学科时,常常会出现本身(Identity),等价(Equivalence)的概念。这是如何理解呢?
本身(Identity),也称内在相等性(Intensional Equality),也就是 自身相等。
等价(Equivalence),也称外在相等性(Extensional Equality),也就是,在外部的角度来看,两对象如没差异,那么两对象相等(Equals)。
例如,对于两个标准比赛的足球,在运动员看来是一样的,没有多大的区别,那么,这时就可成这两足球相同,是等价的(Equivalence)。但实际在,怎么看,这都是两个足球,因此,这两个球并非同一个球(Identity)。
也就是,在研究讨论的时候,根据需要,选择不同的概念进行定义。是需要区别地对待对象本身,还是只关注对象的外在行为即可。这就对相等(Equality)有了不同的定义。最终,必需是可操作的,才能在后续的推理研究过程,得以使用,如类型论中对相等的不同定义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