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59《划分准则》
发布时间:1999.9.13 实施时间:2001.1.1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能力的五个等级:
第一级:用户自主保护级
第二级:审计系统保护级
第三级:安全标识保护级
第四级:结构化保护级
第五级:访问验证保护级
计算机术语定义:
1.计算机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是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设备、设施构成的,按照一定目标和规则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的人机系统。
2.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信计算基(trusted computing base of computer information system):计算机系统内保护装置的总体,包括硬件、固件、软件和负责执行安全策略的组合体。它建立了一个基本的保护环境并提供一个可信计算系统所要求的附加用户服务。
3.客体(obiect):信息的载体
4.主体(subiect):引起信息在客体之间流动的人、进程或设备等
5.敏感标记(sensitivity label):表示客体安全级别并描述客体数据敏感性的一组信息,可信计算基中把敏感标记作为强制访问控制决策的依据。
6.安全策略(security policy):有关管理、保护和发布敏感信息的法律、规定和实施细则
7.信道(channel):系统内的信息传输路径。
8.隐蔽信道(covert channel):允许进程以危害系统安全策略的方式传输信息的通信信道
9.访问监控器(reference monitor):监控主体和客体之间授权访问关系的部件。
等级划分准则
自主访问控制、身份鉴别、数据完整性
自主访问控制、身份鉴别、数据完整性、客体重用、审计
自主访问控制、强制访问控制、标记、身份鉴别、数据完整性、客体重用、审计
自主访问控制、强制访问控制、标记、身份鉴别、数据完整性、客体重用、审计、隐蔽信道、可信路径
自主访问控制、强制访问控制、标记、身份鉴别、数据完整性、客体重用、审计、隐蔽信道、可信路径、可信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