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是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内外沟通交流的重要工具,不少“笔杆子”经常需要与公文打交道,每天会接触大量的公文。然而在公文撰写的细微之处,稍有不慎,便可能犯下一些常见的错误。这些错误如同蚁穴,虽小却足以破坏公文的专业性与权威性,导致工作效率的降低和不必要的误解。
继先前“湖北省张家界市”,“四川省重庆市江津区”等错误表述后......接连出现明显差错的公文,引发网友的普遍不满。对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表题为《公文出错事非小》的文章并表示,公文写作和发布应该是严肃严谨的事,政务公众号犯这种常识性错误,实属不该。
本文将对公文写作中常见的错误进行总结和分析,以便大家在实际工作中避免这些错误,进而提高公文写作的质量。
标题错误
标题是公文的“眉目”,是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作用主要在于揭示公文的来源、中心内容以及发文的性质和要求。公文标题不规范,会直接影响到公文的质量和阅读者的感受。以下为错误示范:
例1:《XX市人民政府决定》
例2:《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
与一般文章标题相比, 公文标题的一个最突出的特色就是要素化。《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上述标题中,例1有“发文机关名称”和“文种”而无“事由”;例2无“发文机关名称”,使受文者看不出标题所反映的主要内容、事项和基本观点。
汉字与阿拉伯数字的使用
国务院颁布的公文写作规范规定:“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用“几、多、余、左右、上下、约”等表示约数时,使用汉语数字。如:几千年、百多次、十余年、八万左右、三十上下、约五十人等。
如果文中出现一组具有统计意义和比较意义的数字,用“多、约”等表示约数时,为保持局部体例上的一致,其约数也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如:该省拨款近2000万元,调拨钢材3000多吨、水泥3万多吨、柴油1400吨,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标点错误
标点符号是公文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公文起草者最容易忽视的部分。常见错误如下:
多个书名号或引号并列时使用顿号分隔。如:各中小学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相关要求。(错误)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若有其他成分插在并列的引号之间或并列的书名号之间,宜用顿号。
在标示数值和起止年限时使用连接号不规范。如:要加快工程进度,确保科技园3-5年内建成。(错误)标示时间、地域的起止一般用一字线(占一个字符位置),标示数值范围起止一般用浪纹线。
附件名称后使用标点符号。××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错误)附件名称后不用任何标点符号。
在标示发文年号时括号使用不规范。根据×发[2013]3号文件精神,……(错误)标示公文发文字号中的发文年份时,应使用六角括号。
易错字词
“急待”与“亟待”
急待:紧急待办。
亟待:极须,急迫待办。
"急待"与"亟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强调时间的紧迫性,后者则更强调意义重要性。
“其他”与“其它”
其他:此外、另外的、额外的意思。
其它:也做“另外的”等意思,但一般指“事情”。
在公文中,一般要求统一使用“其他”。
“检查”与“检察”
检查:主要指查看、核查问题。
检察:主要指考察、研究。
在行政语境中,“检察”专指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为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而审查一定法律事实的活动。如,检察案情。而“检查”一般指为了发现问题而用心查看。如,检查安全保卫情况。
“记取”与“汲取”
记取:记住。
汲取:吸取。
"记取"与"汲取"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强调强记;后者强调在加工、提高基础上的吸取。
“做”与“作”
二者属于同义词。
在公文中,如果后面接名词,则用“做”;如果后面接动词,则用“作”。
另,“做工作”这一搭配,“工作”无论是动词还是名词,均用“做”。
“需要”和“须要”
需要:应该有,必须有;必要,有理由要;对事物的欲望或要求。
须要:客观情况要求一定要。
作为动词,“需要”的对象一般是具体的、可感知的;“须要”一般不针对具体实物,而是强调事理上的必要。
格式问题
文字没有对齐。按照规定,每个自然段的句首应左空两个字,第一个字与上下行的第三个字对齐。但我们在核稿时经常发现没有对齐的情况,出现最多的是左空仅一个字或一个半字。
附注编排位置不正确。公文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如公文的印发传达范围、使用时须注意的事项等,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左空二字用圆括号括入。而有的公文却编排在附件的位置或抄送的位置上。
落款在无正文页。在规范性公文中,落款不得落在无正文页,也不得使“此页无正文”的标识,而要通过适当调整行间距的方法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