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申请书》;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证明;
- 五项审计报告,包括三年度会计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研究开发项目经费专项审计报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 企业近三年授权的自主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科技成果转化总结及佐证材料;
- 企业近三年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如新产品或新技术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此外,以下是一些注意事项:
- 企业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期满前3个月内)申请复审,超过期限未提出申请或申请不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后将自动取消。
- 企业必须在网上填写窗口受理申请单,确认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才可到线下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 认真核查审计报告数据和申报系统中提交的数据的一致性,严格检查财务数据,特别注意研发费用以及高新技术产品的比例达标情况。
- 专项审计报告须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总体情况、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和服务收入明细、近三年的研究开发投入总体情况和按年度分项目、分经费科目的研究开发费用明细等内容。
- 企业主营业务若发生变动,应根据企业主要产品(服务)重新选择更加匹配的认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