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对二婚夫妻结婚半年,一起生活才一个月,就走到了婚姻尽头!
这是一篇涉离婚纠纷的民事起诉状
(范文点评)
离 婚 起 诉 状
原告:韩某斌,男,现年37岁,汉族,打工者,无固定住址,户口所在地为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嫩江镇某村一组。
被告:周某玲,女,现年30岁,汉族,某超市职工,家住黑河市嫩江镇。
诉讼请求: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前妻秦某英因感情破灭于2008年底离婚,婚生儿子韩某阳现年6岁,被判于原告抚养。经人介绍,原告与被告于2009年5月4日登记结婚(被告也属二婚),婚后双方仅在一起共同生活一个月时间,原告在外打工,被告在家乡镇上某超市上班。
原告请求离婚的主要理由是:双方了解不深,无感情基础,无共同语言,难以相伴一生。双方结婚才半年时间,在一起生活仅一个月时间,无共同财产,无婚生子女。婚后原告曾为被告购买过5至6千元的首饰等物,只要被告同意离婚,原告不要求被告退还。
为此,特依法提出离婚诉状,请求贵院依法裁决。
此致:
**市人民法院**法庭
具状人:韩某斌
年二月二十六日
点评:
这篇离婚起诉状简洁明了地陈述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下是具体点评:
1. 基本信息完整: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清晰,包括姓名、年龄、民族、职业和住址等,方便法院了解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 诉讼请求明确:原告明确提出一项诉讼请求,即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这样的请求具体、明确,便于法院审理和裁决。
3. 事实和理由充分:原告简要陈述了婚姻的基本情况和请求离婚的理由:
- 原告与前妻因感情破裂离婚,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
- 原告与被告均为二婚,于2009年5月4日登记结婚,但婚后仅共同生活一个月。
- 原告在外打工,被告在家乡上班,双方了解不深,无感情基础,无共同语言,难以相伴一生。
- 结婚仅半年,在一起生活仅一个月,无共同财产,无婚生子女。
- 原告曾为被告购买价值5至6千元的首饰等物,但原告不要求被告退还。
4. 语言简练,逻辑清晰:全文用词简洁,条理清楚,能够有效传达原告的诉求和理由。
5. 格式规范:起诉状的格式符合法律文书的要求,包括标题、原告和被告的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结尾的敬语和具状人签名等,体现了规范性和严肃性。
总体而言,这篇离婚起诉状内容详实、理由充分、表述清晰,能够有效支持原告的离婚请求。对于法 院来说,这样的起诉状有助于快速了解案件情况,进行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