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电子商务奖励标准!巴东县网红直播基地、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奖励补贴的内容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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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对象
本项目奖补对象适用于在我县注册、纳税、从事电子商务的商贸类企业。
巴东县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内容及奖励标准
(一)创新电商业态。
1.支持目的:通过直播电商、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等消费新业态,拓展本地产品销售渠道,增加本地农副产品销售额,助力乡村振兴。
2.支持内容:对于2023年打造的网红直播基地进行支持。网红直播基地至少有8名主播入驻,直播间8个以上,至少与县内30个农户、合作社、生产企业签订销售协议,销售县内农副产品,且直播基地运营公司签约主播2023年1-9月销售额不低于800万元。
3.奖补标准:全县创新电商业态奖补共计30万元。对评分(评分标准见附件3)排名第1名的市场主体进行奖补。
(二)市场主体培育。
1.支持目的:引导创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发挥我县电商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增强我县电商企业发展实力,提升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水平。
2.支持内容:培育电商企业做大做强,支持电商企业提升实物商品网上销售额。
3.奖补标准:全县市场主体培育奖补共计20万元。对县内电商企业在网上开设店铺,2023年1-9月的网络销售额400万元以上且排名前2名的限上电商企业和2023年1-9月的网络销售额500万元以上排名前2名的限下电商企业,按5万元/个的标准进行奖补。
巴东县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资料
(一)创新电商业态
由符合条件的电商直播基地运营主体向所在辖区乡镇人民政府申报,提交武汉市商务局支持恩施州巴东县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奖补申报表(创新电商业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签约主播协议、销售协议、主播网上销售额截图、销售额汇总表、基地照片、直播间照片、费用发票等资料,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核,县科技和经信局组织验收并将审核验收结果在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县财政局按程序拨付资金。
(二)市场主体培育
由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向所在辖区乡镇人民政府申报,提交武汉市商务局支持恩施州巴东县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奖补申报表(市场主体培育)、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网络店铺截图、交易额汇总表、销售额佐证等资料,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核,县科技和经信局组织验收并将审核验收结果在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县财政局按程序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