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开启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时代,依法治国已经成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为了贯彻和落实《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等政策的相关要求,省交通运输厅结合当前本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实际,提出了建设省“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以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和执法监督能力建设为突破口,运用信息化手段切实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数据分析研判能力,增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整体效能。
建设目标
本工程按照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通过组织推进省“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建成以数据中心和信息交换平台为核心,覆盖全省各级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质量安全监督等执法门类的协同执法与联网监管体系,与部级和全国其他各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一起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智能便捷的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实现执法办案智能化、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同化、监督管理精细化、执法队伍管理规范化、执法服务公开化,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能力、执法质量、执法效率和执法公信力。
建设任务
本工程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建设覆盖省、市、县三级的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推进跨区域、跨部门信息交换与共享,强化执法数据分析研判,实现协同执法与联网监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完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数据中心、建设完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共享与交换平台、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相关应用系统、建设完善智能化执法终端系统。
(1)建设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数据中心
在省交通运输行业数据中心的总体框架下,基于已有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数据库,以“执法案件”为主线,建设完善执法案件、执法评议考核、法律法规等数据库,形成覆盖全省范围的各执法门类的执法案件数据资源库群,实现各执法门类的案件信息汇集与整合。执法数据资源主要是满足省域内、跨门类执法数据交换需求,执法业务协同与监管应用数据需求,行业决策、综合查询、统计分析数据需求。
(2)建设完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共享与交换平台
建设完善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共享与交换平台,实现与部级平台联网运行,实现省际间执法信息交换共享和互联互通;从部级平台和本省现有行政许可系统、动态监管系统中共享获取市场主体资格、经营行为、违法等信息,实现行政许可信息联网查验和违法行为甄别,实现执法与许可准入、信用监管等协同联动。
(3)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相关应用系统
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相关应用系统包括:执法协同办案系统、执法监督与评议考核系统、执法数据分析研判系统、执法信息公示和服务系统、移动执法综合管理系统、执法人员综合管理系统、执法监控调度系统。系统实现省-市-县全范围应用,用户覆盖全省范围内各类执法机构的执法办案人员及管理人员。
(4)建设完善智能化执法终端系统
配备车(船)载执法终端、手持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等智能化执法终端,提高执法现场监控、证据采集的智能化水平,实现违法行为的综合巡检和自动甄别。
系统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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