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多测合一,你了解吗?
“多测合一”
是指:按照“统一标准、多测合并、成果共享”要求和“应合尽合、能合则合”原则,对同一工程建设项目各个阶段的多项测绘服务事项进行整合优化的测绘服务和管理模式。
是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涉及的规划测绘、房产测绘、地籍测绘等测绘测量工作,合并为一个综合性联合测量项目,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按照“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的工作要求,通过中介平台委托“多测合一”相关业务,做到一次测绘即可满足规划核实、土地核验、地籍测量、不动产登记等多项调查测绘需求,避免重复测绘,降低企业成本,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报批效率。
“工程建设项目”
是指: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竣工验收阶段”
是指:工程建设项目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程内容,具备进场测绘条件,到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的阶段。
“多测合一”办事流程
第一步
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测绘单位资质及信用情况遴选测绘单位;
第二步
测绘单位向测绘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备案登记;
第三步
测绘单位进场进行测量作业;
第四步
测绘单位将自检合格的测绘成果交由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或者由业主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确认或验收;
第五步
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将确认后符合相关要求的测绘成果汇交相关职能部门(或者“多测合一”服务窗口);
第六步
职能部门按照相应的相关规定对报送的成果资料进行处理,非因 法定理由,不得拒绝接收或者拒绝使用测绘成果资料。
“多测合一”应用成效
(1)提高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
“多测合一”改从测绘这个小切口入手,推动了整个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再造,有效提升了建设项目审批效能。项目用地立项规划审批阶段,合并规划现状图测绘、日照测绘、土地供应勘测定界、出让(划拨)合同书附属配图测绘、不动产权籍前置调查等工作实现一次性测绘调查、分时分类出具成果报告,测绘服务业务缩短10个工作日,助力实现“交地即发证”。竣工验收阶段,合并房屋实测绘、规划核实测绘、绿化、消防测绘等工作,缩短测绘工作三分之一时长,助力实现“交房即办证”。“多测合一”全流程平均提高工作效率20%。
(2)助力减轻了企业和群众负担。
实行“多测合一”改革后,同一测绘标的物只测一次,出具的分类报告只收一次测绘服务费;立项用地规划审批、工程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阶段全流程测绘事项整体降费达到50%左右。同时,通过规范统一的数据格式、数据结构、数据属性,测绘服务机构可以重复利用上一流程测绘成果。
(3)助力优化了测绘市场环境。
“多测合一”改革前,工程建设项目业主方要按照不同行政部门的要求去不同的测绘机构委托测绘。以某区为例,与土地、竣工相关联的测绘事项去自然资源局测绘院办理,与规划放验线相关的测绘事项去规划信息服务中心办理,与房产相关的测绘事项去房地产测绘院办理。他们在办理业务时常常会遇到不同测绘机构对同一地块测量的面积数据不一致影响行政审批进度的问题,“门难进,事难办,跑断腿,磨破嘴,交了钱,受了罪”。
实行“多测合一”改革后,测绘服务机构有了更多的市场发展机会,面临更激烈的市场市场竞争,倒逼测绘服务机构自觉提高测绘成果质量,加强测绘业务水平,同时工程建设项目业主方有了选择权,可以选择服务好、质量高的测绘服务机构,彻底解决了各个测绘机构推诿扯皮、反复测量的问题,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4)助力完善了测绘行业监管。
“多测合一”改革后,测绘主管部门转变工作理念,强化职能发挥,实现从资质审批到事中事后监管无缝对接、闭环管理。加大对测绘市场的监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将承担“多测合一”任务的测绘单位纳入了年度监督检查抽检范围,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同时强化了测绘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及时将测绘单位失信行为记录为失信信息,并对接上传至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等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