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选项中,对基本类型相同的指针变量不能进行运算的运算符是()。
A. =
B. ==
C. +
D. -
答:C
解析:
选项 A :“=(赋值)”是对于类型相同的两个指针变量之间常规运算。
选项 B: “==(比较相等)”比较两个指针变量是否相同。
选项 C:“+” 运算是不可以的,因为指针变量是一种特殊的变量,指针变量的值存放的是所指向变量的地址,两个地址相加并不能保证结果为一个有效的地址值,因而在 C 语言中指针变量相加是非法的。
选项 D:“-(减法)”运算两个相同指针变量相减可以获得在之间相隔的同类型元素个数(在某个类型的数组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