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我投资、你节能、收益共享
合同能源管理(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过去在国内广泛地被称为EMC(此为旧称,在最新的国家标准中已与国际接轨,称为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这种市场化机制是70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发展起来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 24915-2020)将“合同能源管理”定义为: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节能服务费或能源托管费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合同能源管理的优点
商业模式
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
1、节能效益分享型(Shared Savings)
即节能效益=节能项目实施后约定期限产生的节能量✖市场价,节能项目的设备投资款、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合理利润等均以项目节能效益分享的方式由用能单位从节省的能源费用中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
在这种合同模式下,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按照约定的比例共同分享节能效益。所有的项目投入,包括资金和技术,由节能服务公司单独承担,减轻了用能单位的财务负担,同时也为节能服务公司带来了潜在的利润空间。
2、节能量保证型(Guaranteed Savings)
即节能公司提供节能服务并承诺保证项目节能量,经双方确认达到承诺的节能量,用户一次性或分次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节能服务费。
这种合同模式允许双方或任一方出资实施节能项目。节能服务公司需保证承诺的节能量。一旦项目实施完毕,并经双方确认达到承诺的节能量,用能单位则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相应的费用,包括服务费、投资及合理利润、税费等。如果节能量未达到预期,节能服务公司需按合同约定给予用能单位补足或赔偿,这样的机制提升了节能服务的质量与信任度。
与节能收益分享型类似,节能服务公司承担全部投入和风险,但需向客户企业承诺某一比例的节能量以支付工程成本。若节能量未达到承诺值,公司需负担差额;若超出承诺值,节能效益由双方分享,直至公司收回全部投资。随后,高效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企业。
3、能源费用托管型(Outsourcing Energy Management)
简称“能源托管” , 是合同能源管理的一种形式。 由用能单位委托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能源系统的运行、 管理、 维护或(和) 节能改造。 用能单位根据能源基准确定的能源系统运行、 管理、 维护和能源使用的费用, 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作为托管费用。
节能服务公司通过科学的管理运行和节能技术的应用达到节约能源, 减少费用支出或增加收益, 获取合理的利润。 托管范围可包括: 电、 气、 煤、 油、 市政热力、 水等项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能源系统的运行、 管理、 维护维修费用(含人工、 消耗性材料、 工具) 。
公共机构托管期限一般5~10年为宜, 其他类型公共建筑托管期限一般不超过15年。 具体托管期限宜结合能源托管项目的投资估算、 节能量估算及托管期内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成本、 维保成本和人工成 本等综合测算。
什么场景适合采用能源费用托管?
能源费用托管基本需求是场景用能稳定,因此公共机构是最合适的开展对象。医院和学校的用能特点是用能密度大、用能系统复杂,因此对于托管的技术与管理手段要求非常高;机关单位的用能特点是设备老旧、可用资金不足、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因此对于托管的要求是更新设备、优化管理与获得社会投资。
基准、节能量的认定和调整
基准制定
合同能源管理需要确定项目基准年度在项目界定范围内的能耗数量,并以此作为项目基准年度的基准能耗。基准年度使用的能耗数量为项目能耗基数。项目基准年度的基准能耗数量则根据用能企业的能源计量数据、能源消耗统计报表和能源购入凭证等相关依据由双方共同核实确定。没有科学准确的能耗基数,就判断不出节能改造效果,也就不能实现节能效益的计算。
节能量核定
节能服务公司须有足够的技术手段,使节能量“可计量、可监测、可核查”,节能改造后不得降低于相关设备原来的使用效果,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基准修订
对于因建筑运行工况、用能人数、业务承载情况、气候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造成实际节能量与预期节能量存在较大差距,可根据合同中约定的节能量调整核定方式,对节能量进行核定。若未在合同中约定相应调整方法的,双方可另行协商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参考《建筑改造项目节能量核定标准》进行节能量核定。若合同双方对节能量核定结果存在异议,可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以上引自:《上海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办法》
参考:《公共建筑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规范(TCECA-G 0223—2023).pdf》
合同能源管理应用场景
主要的应用场景当推学校、医院、工业园区三大场景:
1、从整体收益来看,工业园区收益最大
广义上的工业园区能源管理几乎包括了生产制造中消耗的所有能源,其体量之大是医院与学校难以匹敌的。
然而,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在合同期间,能源服务公司不仅承担前期的设备、资金、技术及所有的运维责任,还要应对各工业过程中的压力,因此一般中小型服务商很难涉足工业园区领域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2、从能耗稳定性来看,医院能耗相对较稳定
医院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公共建筑,全年不间断运营,总体能耗高于一般公共建筑,存在较大的节能潜力。
近十年的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过程中,医院的项目案例较多。
虽热度不减,医院合同能源管理依旧困难重重:
首先,医院自主性较强,项目以单个推进为主,复制性较差。不同地区进行能源管理项目的难度亦有所不同,以广东为例,大部分医院还是分体式空调,也没有取暖需求,有的医院设备老旧,因此节能公司在前期需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去现场勘查,这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与前期改造成本。
其次,易产生合同纠纷。医院一般采用全费用托管型模式,对于投资方来说,这类合同存在费用调整机制执行困难的问题,一旦涉及调增,很容易产生合同纠纷,投资方存在很大的投资风险。
最后,医院项目存在很大的风险不确定因素。因为属于经营性单位,在进行能源管理时,一方面原有的电器系统不能停电进行改造,计量系统无法完善,另一方面电器医疗设备持续新增或更新,因此对于节能量的确定很难界定。
3、从运营难度来看,学校难度相对较低
学校集教学、科研和生活于一体,占地面积大、建筑类型多、功能划分复杂。学校用能一般包括电、水(日常用水生活热水、直饮水等)、燃气或燃油、蒸汽、集中供冷、集中供热等,相较于其他两个场景,学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运营难度较低。
但能源服务商做学校项目也存在以下顾虑:
学校能源管理的经济性值得商催,由于政策扶持,学校电价较工商业低,一般都是0.5-0.7元一度。此外,在寒暑两个负荷高峰,高校因放假反而缺乏用能需求,在此期间甚至有些学校为了节省容量费,直接将变压器报停,导致余电都无法上网,因此经济性较差。
此外,高校内部动机不足、决策链不清晰,现有的能耗管理都有很多漏洞,运维管理工作主要采用人力巡查为主的方式,通过人工抄录的方式来了解整个校园的能源管理情况和设备能耗情况,无法发现潜在的风险。
当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激增但项目相对集中
我国节能服务公司的业务从分布领域上看,主要集中在工业领域、建筑领域和公共设施领域,其中工业领域项目数量最多,占比56%,其次是建筑领域,为39%,公共设施领域占比约5%左右。
工业领域主要以电机系统和余热余压利用为主,建筑领域和公共设施领域以空调系统和采暖系统节能改造为主,这些领域具有较大的节能潜力,预期收益高、风险低、投资回收期短,累计完成的合同数最多。而一些技术要求高、投资大的领域投资额和项目数增长较慢,市场份额较小。
项目&客户的选择
因为合同能源管理的周期长,投资大的特点,所以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需要尽量降低风险,需要甄选出好项目、好客户、具有延伸机会。
1、好项目:优先选择具有节能效果好、投资回收期短、能发挥节能服务公司优势的用能单位。
2、具有延伸机会:优先选择具有延伸开展业务机会的用能单位。节能服务公司可获得更多项目,降低市场开发成本。
3、好客户:节能服务公司应在充分的信息收集的基础上对用能单位进行评价。主要原则包括以下方面:
(1) 用能单位经营状况。包括:产品销售情况、产品市场占有率、销售收入、资金周转等情况。
(2)用能单位资信。重点是考察用能单位的资产/负债情况和银行信用记录,了解其以往/当前履行经济合同的情况。此外,还应设法了解用能单位的法人代表个人诚信情况。
(3)现金流分析。以现金流量表为基础,分析用能单位的现金流可以使节能服务公司更加直观、深入地了解用能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态势。除了偿债能力、经营能力等,还应对用能单位利润质量和用能单位未来状况进行分析。
(4)用能单位业务前景。不仅要考察用能单位目前的经营状况,还要考察用能单位未来几年业务发展前景,用能单位所在行业是否景气,用能单位产品市场前景如何等。
(5)用能单位管理层情况。应对用能单位管理层的稳定性、节能积极性、业务上的合作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和评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都离不开用能单位的必要支持和配合,所选择的用能单位的管理层还应具有较强的项目组织和运作能力,能够保证节能项目实施后按要求操作和维护。
制约合同能源管理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
▌融资难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渠道不顺畅一直是节能服务公司面临的最大难题,是制约合同能源管理进一步发展推广的主要因素,多年来这个难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有关部门和地方出台的绿色金融政策难以落地,金融机构针对合同能源管理的金融产品实施起来难度很大。
据调查,我国有超过80%的节能服务公司对融资有迫切需求,但有92%的企业融资困难,超过半数的公司从未获得过外部融资。据统计,2022年EMCA抽查调研的新签约项目中,仅有24%的项目获得了外部融资,75.5%的项目均采用节能服务公司自有资金投资实施,仅仅依靠企业自筹资金,多数企业无法承接投资较大、回收期较长的项目,若能够顺畅融资,我国至少有50%以上的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速度会提高1倍。
此外,我国多数节能服务公司普遍规模小,财务制度不规范,银行资信等级较低,申请贷款及担保程序繁琐,审批周期长,融资成本与其他行业相比平均要高8%—10%,比银行基准利率高3%—5%,部分民企的融资成本甚至高达20%。
▌统一的节能量计量标准不规范不完善
节能量的认定和节能效果的评测问题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核心问题,节能服务公司的所有收益实质上都来自于节能收益。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缺少统一的评价标准和具有一定权威性的第三方机构来进行节能量的核准和评估,尽管国家和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节能项目节能量审核指南》《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技术通则》等文件和标准,但只规定了节能量审核的具体程序,规范了节能量计算的不同方法,未明确不同方法的适用条件和适用行业。
采用不同方法得出的结果有差异,直接影响节能效益的最终认定,容易产生纠纷,拖延、克扣甚至拒绝回款等现象时有发生。
此外,不同的行业、工艺、流程、设备,其计算和计量方法不同,采用通用的计算方法可能导致计算结果与实际运行差距较大,目前我国尚缺乏细分的标准和计算方法,也会导致节能服务公司与项目单位产生巨大分歧而导致项目流产。
▌市场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基于市场机制非常有效的节能机制,在国家政策支持和全社会共同努力下,经过20多年的发展,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中国落地生根,节能服务产业持续快速增长,但市场化仍然没有有效释放。
一是市场需求不足,用能单位意愿不强烈。
二是企业信用机制和法律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尚未建立,用能单位市场违约成本低,项目收入难以保证。
三是地方保护和市场壁垒现象频发,部分地区在招标过程中设置条件阻止外来企业进入本地市场,严重制约了合同能源管理的进一步发展。
▌技术创新和研发重视不够
合同能源管理经过多年发展,潜力大、效益好的优质项目基本实施,内部挖潜难度不断提高,双碳背景下节能技术难度和用户需求提高,对节能服务公司的技术和服务水平提出了更大的挑战,需要不断推动技术创新升级。
同时,用能单位“一体化”“一站式”“多领域”的服务需求,需要节能服务公司从技术研发、生产制造、设备配套、工程承包、咨询服务等全产业链进行整合,实现由传统单一要素向综合性服务转变,但从实际情况看,我国多数节能服务公司在节能技术研发方面投入少,创新不足,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没有重大突破,尤其是涉及到工艺流程方面的节能技术较少。
此外人工智能、大数据、5G、云计算在节能服务产业运用不广,跟不上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无法满足节能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财务核算及资产认定(以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为例)商
合同能源管理主要是依据相关的节能设备以及节能技术或其他相关资产(以下统称为资产)的建设以达到节能的效果,其核算主要是建设期形成资产的核算、效益分享期的核算以及资产移交期的核算。
对于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服务公司在建设期和服务期一般按固定资产核算,服务期结束后将资产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出售给客户。
节能服务公司将整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分为建设期、服务期和移交期,建设期按固定资产来处理的,服务期内平均计提折旧,期末移交时注销。
对于公共机构,需国资入账: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无偿赠予公共机构。公共机构应当及时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入账。
节能服务公司综合能力等级评价
EMCA:https://www.emca.cn/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SCO Committee of China Energy Conservation Association)(英文简称EMCA),2003年12月经国家民政部批准成立。是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的大力支持下,致力于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化节能机制,培育并引领全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而成立的节能服务行业协会组织。
节能服务公司综合能力等级评价目前只针对EMCA会员免费开展。等级评价的内容:工商注册信息、人员架构及技术水平、项目经验、核心技术产品、公司管理制度特别是财务管理制度、客户及相关机构评价等。
等级评价分工业、建筑、公共设施三大服务领域,级别分为AAAAA、AAAA、AAA、AA、A 五级。
EMCA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的大力支持下已成立近20年,一直致力于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化节能机制、培育并引领全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是拥有全国近1300家节能企业会员的国家级行业组织。
节能技改
从本质上说,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是节能服务公司利用节能的新技术帮助高耗能企业进行节能,因此,节能服务公司是否拥有节能技术,是否拥有节能技术研发的实力才是决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是否成功的根本性因素。
参考我的另外一篇文章。
附: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节能服务机构能力等级评价方法》
《节能服务业服务规范 第2部分 合同能源管理》
参考
中国节能服务网
2023年中国合同能源管理行业研究报告
何拥军 | 合同能源管理与节能服务产业
双碳背景下合同能源管理与节能服务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