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一名男子翻越高铁站台被卡住致死引发广泛关注。事发后,其家属将铁路部门告上法庭,索赔80余万元。
日前,法院宣判:死者杨某擅自闯入危险区域负全责,其父母要求铁路部门赔偿的诉请被驳回。
事件还原
2017年3月26日,杨某持票乘坐G7248次列车由苏州至南京南站,该次列车于15时22分到达。
15时43分,D3026次旅客列车沿21站台以约37公里/小时的速度驶入车站。杨某在列车驶近时,由22站台跃下并进入轨道线路,横穿线路奔向21站台。
站台值班的车站工作人员发现后向杨某大声示警。
列车值乘司机发现有人跃下站台,立即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并鸣笛示警,数据显示,列车速度急速下降。
杨某横向穿越轨道,在列车车头前,努力向21站台攀爬,未能成功爬上站台。
另查明,杨某不持有当日D3026车票。
当日,有网友将救援现场视频传上网络,引发舆论哗然。
网友拍摄视频截图
紧急救援
事故发生后,15时44分,南京市急救中心接到车站工作人员电话,“120”急救于16时05分到达。
15时45分,南京铁路公安处南京南站派出所接到南京南站工作人员报警,并于15时49分到达处警。
民警于15时53分拨打“119”消防电话,消防人员于16时09分到达现场并开始制定破拆方案,于17时50分将杨某移出站台。
据当地媒体报道,经近两个小时的救援,消防官兵将月台的面板、混泥土破拆开,最终将男子救出,但经现场急救人员确认,该男子已无生命体征。
现场救援(来源:江苏新闻)
家属状告铁路
事发后,死者父母将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站告上法庭,以列车司机没有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铁路未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的义务为由,诉请其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是否已经充分履行了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在事故发生后的处置是否及时、得当;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判定
法院认为,铁路方面在事故发生后,已尽其所能,所采取的应急救助措施并无不当。
对于被告应否承担赔偿责任,法院认为,杨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受过高等教育,具备预测损害发生的能力,对于损害结果也具备预防和控制能力,其只要遵守相关规则,就不致发生本次事故。
车站已采取了充分的警示与安保措施,并给予了行人在车站内的各项通行权利。因此,杨某未经许可、不顾警示擅自闯入危险区域,事实上对自身生命健康受到损害是一种漠视和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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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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