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6〕63号)精神,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
现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一般公需科目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全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课程及内容
2018年的一般公需科目课程为《物联网技术与应用》(24学时);2019年的一般公需科目课程为《我们如何把事情想清楚》(5学时)、《科学思维与创新》(10学时)、《经典阅读与人文精神的培养》(5学时)。
三、培训学习方式及证书
专业技术人员公需课程(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一般采用网络在线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络在线培训依托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网址:http://www.tzks.net)的专技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学员须登入平台,实名注册,选课后进行学习。
培训学习时间全年开放,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学习时间。
学员在培训合格后,自行打印《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合格证上显示考生的基本信息、培训合格的科目与时间。登记内容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聘任、年度考核评优的必要依据。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的培训工作,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督促检查、年度考核工作,引导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自觉接受继续教育,妥善处理好专业技术人员的工学矛盾,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一般公需课程培训工作扎实有效的组织实施。
玉环市人力社保局事业专技科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