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语言——项目规范
宗旨:技术的学习是有限的,分享的精神是无限的。
//基本原则
1、尽量少使用全局变量,或者说禁止使用全局变量;
2、实在要在其他文件使用本文件中的变量,以函数接口返回其值,在其他文件中直接调用该接口;
3、变量尽量存放到结构体里面,并以static加以限定;
4、只在本地用的函数,在前面加上static,使其在本文件中生效,函数名使用小写加下划线的方式命名;
5、对内接口,函数名小写加下划线分割 -- accel_moving_detect;对外接口,函数名首单词大写不加下划线 -- UlartInit;
6、单个函数用到的静态变量定义在函数体内,常见于 protothread 状态机函数;
7、只读型变量定义为const;
8、条件编译宏定义以CONFIG_开头;
9、首先定义静态变量,然后空一行,再定义局部变量,然后空一行,再写函数实现代码;
10、一个.c文件对应一个.h文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