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会时间:2012-03-28 09:00

 

 

 

招聘会地址:就业办507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设教育强县,经研究,我县决定面向全国“985”、“211”工程高等师范院校应届毕业生选聘普通高中和初中教师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科目、岗位及职数

 

 

二、选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

 

2、年龄要求:本科毕业生要求26周岁以下(19861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21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及资质要求:

 

要求“985”、“211”工程高等师范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二级学院),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一致;普通话达二级乙等以上(报考语文、英语、音乐专业须二甲以上),具有计算机信息技术等级证书,应届生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但须提供申报教师资格有关证件。

 

三、选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1、选聘办法

 

采用定点定时、面试、考核、现场签约的办法进行。选聘地点设湖南师范大学。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加现场选聘,每个对象限参选一次。非湖南师大的毕业生根据选聘时间到湖南师大参加选聘。

 

2、实施步骤

 

1)发布选聘公告。317日前在《星沙人才网》、《长沙县教育资源中心》及师范大学相关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2)报名(327日)。毕业生到湖南师大毕业生就业办507教室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供下列资料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经毕业院校审核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应届生暂不作要求但须提供申报教师资格有关证明)、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 、大学期间获奖证书等;填写报名表,交近期一寸半身免冠彩色同底证件照片1张。

 

3)资格审查(328日)。对报名对象进行联合会审,择优进入面试环节。特别优秀的经选聘小组合议集体认可,与本人面谈后可直接签约。

 

4)面试(329日)。面试时间5分钟,面试试题由考生考前当场抽取。面试重点考察仪表气质、逻辑思维、口头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5)签约。根据报考职位数及科目要求,以资格审查情况为参考,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拟签约对象另需由学校出具现实表现材料,如无影响签约的问题,则由县教育局与应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四、其他事项

 

1、直接签约对象经聘任后按报考职位分配到相应学校任教,签约到县城任教的毕业生上岗后,按有关政策规定分批次分年度下乡支教,时间一年。

 

2、普通高中招聘的教师列入全额事业编制,初中学校招聘的教师列入编制备案管理,均享受长沙县在职教师同等待遇。

 

五、 咨询电话

 

长沙县教育局政工人事科:0731-84011861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0731-84024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