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仓储企业能否同时存储非保货物呢?保税和非保货物是不是真的不能同在一个“屋檐下”呢?哪些企业可以开展“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业务?企业又该如何申请该项业务?本文就对这些问题进行一下梳理。
什么是“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制度
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制度是指允许非保货物进入特殊区域存储,与保税货物一同参与集拼、分拨,实际离境出口或出区返回境内的海关监管制度。仓储物流按状态分类监管制度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哪些企业可以开展“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业务呢?
一、经海关注册、且企业信用管理类别为一般信用及以上
二、应使用计算机仓储管理系统(WMS),应按照海关规定的认证方式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信息化辅助管理系统联网,向海关报送能够满足监管要求的相关数据
三、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库位标识及货物电子标识,能对非保税货物和保税货物分开存放并实施分类管理
四、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账册和报表
五、特殊区域主管海关认为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
企业该如何申请该项业务?
一、区内企业经营非保税仓储货物需经管委会审核同意后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
二、主管海关应当受理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提出的开展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业务申请,并验核以下材料:
1、管委会审批文件
2、包含库位标识的仓库平面图
3、企业信用管理类别的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计算及仓储管理系统(WMS)截图
5、海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海关提醒:
企业一定要按照以上要求办理相关业务,海关可依据相关规定对保税货物有关的货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等开展稽核查对进出区非保税货物进行抽查。国家禁止进出口商品、危险品不得作为非保税货物进出特殊监管区域。(来源:整理自海关发布、海关总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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