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清理是对公路用地范围及借土场范围内施工场地的清理、拆除和挖掘,以及必要的平整场地等有关作业。
一、工作内容
根据路基工程项目分表可以看出
场地清理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1、清理与拆除
(1)清除表土
路基范围内的树根、腐殖土、草皮或地表土不符合路基调料要求时,要在施工之前必须将其清除。
清除表土后需要的回填数量已经纳入了土方工程。
(2)伐树、挖根
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灌木丛等均应砍伐或移植。
路基基底范围内的树根全部挖除并将坑穴填平夯实。
2、挖除旧路面
按挖除路面的类型进行分级:
包括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碎石路面等。
3、拆除旧建筑物和构筑物
通常是指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旧桥梁、旧涵洞和其他障碍物等应予以拆除。
按拆除材料类型进行分级:
包括钢筋混凝土、混凝土、砖石及其他砌体。
二、基本要求
1、 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灌木丛等均应在施工前砍伐或移植,砍伐的树木应堆放在路基用地之外。
2、路基用地范围内的垃圾、有机物残渣及取土坑原地面表层(100~300mm) 腐殖土、草皮、农作物的根系和表土应予以清除。
3、场地清理完成后,应全面进行填前碾压,使其密实度达到规定的要求。
4、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路堤或填方高度小于1m的公路路堤,应将路基基底范围内的树根全部挖除并将坑穴填平夯实。
5、填方高度大于1m的二级以下公路路堤, 可保留树根,但树根不能露出地面。
6、路基用地范围内坑、洞、穴等,应在清除沉积物后填平夯实。
7、取土坑范围内的树根应全部挖除。
8、正在使用的旧桥梁、旧涵洞、旧路面及其他排水结构物,应在对其正常交通和排水做出妥善安排后,才能拆除。
9、原有结构物的地下部分,其挖除深度和范围应符合设计图纸或监理人指示的要求。
三、场地清理究竟属于什么费用?
1、市政工程
(1)建标[2011]1号《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计列了场地准备费:
场地准备费是指建设项目为达到开工条件所发生的场地平整和建设场地余留的有碍于施工建设的设施进行拆除清理的费用。
在市政工程中,场地清理某种意义上相当于我们熟知的三通一平、五通一平、七通一平中的场地平整。
也就是说在市政工程中,场地清理可以归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在工程费用中也可以不计列该项内容。
(2)在实际工作中,为了便于业主后期的工作开展、结算,有些时候需要施工单位配合完成场地清理工作。
很多设计院在调研完施工现场条件后,会根据设计标准的相关要求,对路基范围的场地清理提出具体的设计方案,将清除表土、破旧路、拆迁构筑物及砍树挖根等内容也作为路基设计的一部分内容。
在编制造价过程中,通常将其作为工程内容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
因此,在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过程中,已经要进行现场踏勘,了解是否已提供了场地平整条件,明确施工单位是否包含该项内容,以便造成前后重复或漏项,
2、公路工程
虽然在专项费用中的施工场地建设费包括场区平整,其主要是指承包人驻地、工地试验室建设和三集中的场区平整,但与我们讨论的路基用地范围内场地清理范围不尽一致。
所以公路工程概预算项目中将场地清理内容独立列项,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
3、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在路基工程中列支的无论是路基范围内的砍树挖根还是破旧路、拆迁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其仅仅是工程施工需要发生的工程费用。
地上的青苗、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和迁建还应在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中计算相关补偿费用。
工作中,经常会忽视、忽略拆迁物地下的基础或结构的工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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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造价匠人,拥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公路甲级造价师、一级建造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和城乡规划师等多个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