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前端苦手,说是复习,你就当我是重学好了。
好吧,我当然不可能抱着一个砖头去复习,所以捡了本薄的来读——《JavaScript语言精粹》。
当初带我的人说这本书挺好,就看这本书好了。我觉得他说的挺对。我喜欢这么薄的书,言简意赅。
好吧,废话少说,来点正经的小总结。
- JavaScript是原型继承的,就是说它直接从其它对象继承属性。如果你对原型继承有点不懂,可以去看看原型模式,大概就是那个样子了。
- JavaScript依赖于全局变量进行连接。所有编译单元的顶级变量都被撮合到一个被称为全局对象的命名空间。不懂你就理解为C#就一个命名空间,所有的变量和函数都在这一个命名空间里面写的。
好了,贴一张图作为学习开始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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