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一开始,就开始看起了小说,不是那种名著类型,而是快餐小说,玄幻、都市、言情、科幻,什么都会看,因为看多了,就会发现,已经没什么可以看的。
谈起快餐小说,已经有很多被人诟病的地方,但我想说的并不是这些,而是那些令人深刻的东西,可能是感动,也可能是怀念。如果一本小说,能让人长时间记住,能让人有所感触,能让人有点怀念,那就没有白读这本书,也算是本好书。
看过很多的玄幻小说,而真正算得上入坑的一本,就是《斗破苍穹》,那也是7年前的事了。或许在现在看来,斗破苍穹过于套路化,但在初尝小说时,那些剧情和主角光环,却让我看的津津有味。有的时候在想,要是我能够忘掉看过的书,那又再重新体验,无聊的时候,就没那么无聊。要说印象最深的,就是萧炎在迦南学院入学伏击学长那一段,却不知道为什么。说起玄幻或者是魔幻,让人看得很头疼的是,就是外国式人物的命名,每当看这一种书,我总记不住,记多几个,就厌烦地没有看下去。斗破的命名就不错,忍不住想起古龙大侠的书籍里的那些人物,西门吹雪、叶孤城、啧啧啧...
现在都市小说,总带些玄幻色彩,忍不住吐一槽,大抵主角要没点异能,就跟人玩不下去。印象最深的,是《最强弃少》。不过虽说是印象最深的,但剧情也已记不清,或许记不住才是看小说觉得轻松的地方。都市小说里,我最喜欢虐男主的桥段,特别是漂亮女人虐男主,然后得知是误会那种内疚,这恶趣味长久没变过,毕竟经过磨难的变强,就有那么点味道。弃少这本书,印象最深,就是在前期,宁轻雪和叶默住进了一个合院,宁轻雪给了卡当做房费给叶默,但卡是被冻住的,所以叶默取不了钱,在院子里的树下睡了三天,还卖血请了吃饭,宁轻雪在后面得知后,内疚伤感。这个桥段有时还会在头脑里想象出来。
所有读过的,印象最深的一本,是《宠魅》,第一次看到这小说,新奇的战斗方式(像数码宝贝),剧情也不错。有其中一个剧情,让我眼眶一红的,就是楚暮和白魇魔化身半魔战斗。不过当时看的时候,这本书还在更新,剧情就写到这,后面有很长时候没有看,回过头再来看时,已经少了感觉。宠魅在现在看来,都是不落俗套的,值得读一读。
科幻和网游类的,我习惯把他们归成玄幻一类。不过这两种,我看得也不少,但并没有我印象深刻的。好的剧情,总会是有的,就像赚钱,总会有一条新的路。
有时没有书看时,也会去女频区看看言情小说。套路化在言情小说里,尤其严重。言情里面,古言就有趣多,看过一本,我现在已经忘了名字(现在也找不到),照例是穿越又要被退婚(老实说,还真没几部小说不是这种开头),但里面一段却是我忘不掉的。
那是,静谧的夜晚,月光轻柔,像块黄色丝绸一样轻轻盖在一排一排伸向湖心的木桥上,女人坐在桥边,脱掉鞋袜,琼脂玉般的脚轻轻点入湖水中,泛起了涟漪,墨发就简单垂在身后,双手轻轻倚住身体,惬意自然。小说里的描述我早已忘记,但我总想起这么一个场景,一个美好的女人和一片醉人的景色。
想到这,又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