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说我们在采购的时候,我们会和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上也会注明交期时间等一些必需的条件。
但是当供货商真的没有如期交货,或者交货拖延的时候,我们第一时间选择的是拿起法律武器来让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吗?
显然,这选择应该是下下策,我们说合同和法律是对一些行为最低的标准要求,如果在一切都行不通的情况下,我们才会采取的最极端的手段,而不是第一时间选择的方法。
所以在遇到供货商延期交货,而我们又等着这个货物急着生产,或者是交付给我们的终端客户的时候, 我们首先要做的是安抚生产部门或者客户的情绪,然后再着手去处理这件事情,可以从哪几个方面入手呢?
在安抚好客户的情绪之后,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询问供应商供货延迟的原因,然后看是否能够在短时间内解决, 我想,任何一个想长期合作的供货商都不会无缘无故的推迟发货。
如果供货商说是因为他们的产能不足,比如本来他们的产能一天只能生产100吨,但是我们的产品在交货期内可能需要它的产能提高一倍才能完成任务。
那么此时,我们就要考虑目前的供货商是否能够找到解决方案,比如引进设备,或者是增加工人工作量,或者是我们自己将一部分货物分给其他的供货商去做。
也许此时,你会疑问:明明做不了这么多,当初为什么供应商要许诺呢?其实这个时候不是纠结谁出错的问题,而是如何解决眼下。
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遇到过夸大其口的人,他们也无非是想先拿下订单再说的想法,才导致了这种结果,只是在以后的筛选中,这种供应商应该也只有这一次的合作机会了。
当然,这样先拿下订单再说解决方案的一些供货商,可能还会因为我们的采购量太小而不愿意动工。
比如他们的机器的启动批量是一吨货物,而我们仅仅只是需要半吨的货物,此时供货商可能因为生产过多的产品又卖不出去因此而拖延着我们。
此时,我们需要做的是和供货商他们协商是否能够按照我们需求的量生产,然后也可以建议他们去问问有没有其他采购需要同样的货物,可以拼单生产。
同时,去寻找备胎工厂看是否能够提供现货,一定会有一些工厂也遇到和我们一样采购量小的客户,但是他们会提前生产出来,售卖库存货。
其实供货商除了这些原因会拖迟货物外,还有很多其他的原因,比如他们的二级供货商出现了问题,必须等待对方解决了,他们才能开始生产。
也有可能是他们的机器出现问题,破损率太高而不得不调整生产计划等等。
所以,遇到任何问题,我们首先想到的是如何补救,解决眼下的难题,让事情顺利的进行下去,而不是去追究谁对谁错,然后揪着对方的错误不放,最后事情不但被拖延不说,还可能事倍功半。
无论是业务还是采购,可能除了我们本身的专业知识之外,我们还需要具备筛选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不是一切按照合同办事,合同只是在我们实在没有解决方案的情况下的最后的唯一保障而已。
但是,对于从一开始就不愿意按照合同办事的人来说,合同对于他们也是废纸一张而已,而且可能在做合同的时候就已经将对他们不利的条款已经做了修改了。
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需要仔细审阅一些合同条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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